相亲两天花33万,新娘跑了算诈骗吗?
来源:中华网/纵览新闻 2026年7月21日
相亲两天就领证,花了33万,一个月后女方提离婚。这不是电视剧,是安徽小伙何攀的真实遭遇。
2025年4月,何攀在贵阳通过婚恋公司认识了陆某某,两天后领证。彩礼、中介费、五金、红包……杂七杂八加起来33万。结果婚后一个月,女方跑了。
何攀报警后发现,这姑娘可不简单:有过多次婚姻,跟他结婚前一个月刚和另一个男的闪婚闪离;所谓的"姑姑"是找人假扮的;更离谱的是,她还有三次吸毒被抓的记录。
贵阳警方以诈骗罪立案,陆某某被抓获。7月23日,案子就要开庭了。
这个案子在法律上有几个关键点。
骗婚还是婚姻纠纷? 很多人觉得这就是"骗婚",但从法律上讲,"骗婚"不是独立罪名。关键看构不构成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陆某某隐瞒多次婚姻史和吸毒史,短期内连续闪婚闪离,拿了彩礼就走,这些事实指向诈骗的可能性很大。
彩礼能不能要回来? 最高法的彩礼纠纷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一个月就跑了,共同生活几乎没有,彩礼理应返还。
婚恋公司要不要负责? 婚恋公司收了15.4万服务费,结果介绍了一个有"职业骗婚"嫌疑的对象。如果公司未尽到基本审核义务,甚至知情的,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事儿给所有着急结婚的朋友提了个醒:闪婚有风险,掏钱需谨慎。天上不会掉下个林妹妹,掉下来的可能是"林陷阱"。
本文仅基于公开报道进行法律分析,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预测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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