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趟普通载客行程,乘客半路突发疾病离世,短短几十分钟处置疏漏,接连引发三场官司,司机、车主、出租车公司先后站上法庭,整件事全程有车载监控、裁判文书完整佐证,华商报也对此案详细报道。
事发地点在西安临潼,当天清晨八点二十八分,市民张先生路边拦停出租车,坐到车辆后排座位。上车后他还和当班司机简单闲谈,手里一直握着手机,全程处于通话状态,从外表看不出身体有任何异样。仅仅三分钟后,也就是八点三十一分,后排的张先生身体开始出现明显不适,整个人瘫靠在后座,全程没有发出一声呼救,司机专注开车,没能第一时间察觉乘客的异常状态。
时间走到八点五十七,车辆等候路口红灯,司机回头提醒后座乘客,告知马上抵达目的地,别昏睡过去。连续喊话没有任何回应,他伸手摇晃乘客腿部,对方依旧一动不动,这时司机才察觉大事不妙。八点五十八分,司机立刻把车辆停靠路边,伸手试探乘客脉搏与鼻息,反复摇晃身体都无法唤醒。慌乱之下他向一旁等候的同行求助,其他出租车司机当场提醒,尽快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
可司机没有第一时间呼叫 120,反而拨通车队电话说明现场情况,车队工作人员让他直接开车前往就近派出所处理。九点零四分,司机载着失去意识的乘客赶往派出所,十分钟抵达后才报警,直到九点十三分,在民警提醒下才拨通急救热线。九点二十四分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开展抢救,最终没能挽回张先生性命,司法鉴定显示,男子为心源性猝死,核心诱因是自身心脏基础疾病。
亲人骤然离世,家属悲痛不已,整理完整监控、就诊记录、公安笔录后,直接将出租车司机、车辆挂靠车主、出租车运营公司一同起诉至法院,三方全部成为本案被告。家属提出,司机早在发现乘客昏迷时就具备急救条件,却听从公司指引驱车前往派出所,白白耽误十多分钟黄金抢救时间,没能履行法律规定的旅客救助义务,多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过程中三方各执一词,出租车公司表示,乘客离世根源是自身重病,司机只是听从车队安排处置,公司不存在过错;挂靠车主称车辆日常营运、人员管理全部由司机负责,自己不该担责;司机则坦言当时心里慌乱,只能按照车队给出的指引办事。
法院结合全部证据作出一审判决,法官明确,乘客搭乘出租车,与运营公司成立客运合同,承运人对途中突发急病的旅客负有尽力救助的法定义务。本案里乘客自身疾病是死亡主要原因,但司机发现异常后未第一时间呼叫急救,处置流程存在明显过错,相关营运责任由出租车公司承担,酌定公司承担两成赔偿,赔付家属二十余万元,挂靠车主、当班司机无需直接对家属赔付。
判决下达后出租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核对监控与卷宗全部材料,维持原判。本以为案件就此了结,没想到连环追责才刚刚开始。出租车公司按照判决赔付完毕后,根据和挂靠车主签订的管理协议,向车主提起追偿诉讼,法院判决车主需要承担这笔二十余万元赔偿款项。车主已经先行支付十多万元,剩余款项另行处理。
拿到追偿判决的车主,又拿出当初和司机签订的营运大包协议,协议内写明营运途中重大伤亡相关损失全部由司机承担,车主随即起诉司机要求分摊赔款。2025 年当地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因司机救助不当引发的赔偿,最终责任应当由司机承担,结合车主实际垫付金额,判决司机先行承担十多万元,剩余款项待车主足额赔付后再另行主张。
一场乘客猝死意外,先后催生三场民事诉讼,从家属追责营运方,再到公司向车主追偿、车主起诉司机,层层划分责任,也给所有出租车、网约车从业者敲响警钟。遇到乘客突发身体不适,第一时间拨打 120、就近送医才是正确处置方式,一味等待公司指令、延误救助,事后要承担相应法律赔偿。
信息来源:华商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