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被老板开除,
为啥一个全网叫好,
一个却让人心寒?
河南崔老板,听说员工嫌母亲丢人,当场就辞退了。
山东洗碗阿姨,请一天假被开除,结果女儿直播维权,反被老板晒出证据,原来她偷卖废品。
说实话,我看了这两个案例,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崔老板那事,大家拍手叫好,觉得他“不惯着”。
可细想,他凭啥用个人道德当标准?
法律上,员工嫌弃母亲,并不构成解雇理由。
他不过是拿钱换了个“痛快”。
常熟那个女员工更冤。
出差没陪老板看病,一个月后就被扣上“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帽子开除了。
你猜怎么着?
公司拿不出任何制度依据。
这哪是“家文化”?分明是“家奴文化”。
真正的好企业,靠的是透明制度,不是老板一句“我看不惯”。
今天他觉得你不孝,明天他觉得你不够“忠诚”,后天呢?
咱们打工,图的是安稳。不是去当“义子”“义女”的。
要是你,被老板用“道德”赶走,你会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