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杭州图书馆多年前回应市民投诉的视频再度走红网络。当时有市民对馆内出现流浪汉、拾荒者表示“接受不了”,图书馆的回应掷地有声:“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读书是为了明辨是非,不是让你高人一等。” 这句源自时任馆长褚树青的话,不仅体现了包容与尊重,更被指出其背后有着坚实的法律逻辑支撑。根据我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是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保障公民平等获取知识的权利是其法定义务。这一理念在杭州图书馆已践行多年,其《读者使用手册》明确将自身定位为“平民图书馆,市民大书房”,致力于提供“平等、公益、无障碍”的服务。更令人动容的是,常来馆内看书的“拾荒老人”韦思浩,其半身铜像如今立于馆内。他生前每次看书前都认真洗手,爱惜书本,身后才被知晓其曾为教师并长期匿名捐助寒门学子。这个故事跨越十余年仍被热议,恰恰说明公共服务最本真的温度,在于对每一个灵魂的平等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