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开的店面隔壁是足浴店,一个大爷走进女子的店内,直接询问要做那事,想要找个小姐玩一玩。老板娘当时就愤怒了,让老汉赶紧走。事件发酵后,网友开始质疑女子:你是不是坐在门口?你是不是穿衣有引导性?
老板娘要气死了,因为她的图文店,隔壁就是洗脚店,她回忆称,有一次,进来一个男子,直接就把衣服给褪了,说想要那个.......真的离谱的很。
(黄河新闻网吕梁,7月21日报道。)
总之,别看这些大爷年过七旬了,骨子里还是风流成性。
就在事发这一天,赵女士在自家开的图文店面里办公,当时就坐在自己的工位上忙活着呢,走进来一个老头儿。
这个老汉进来之后,非常不礼貌的开始询问赵女士:“你是小姐不,我要找小姐耍一耍。”
听到这话之后,赵女士就火冒三丈,当时就很愤怒的对老汉进行驱赶,让他赶紧离开。
随后这个穿着红色背心的老汉,慢慢的走就走出了赵女士的门店。
据赵女士表示,这个老汉年纪不小了,大概七十多岁,没想到还这么老不正经,直接就闯入自己的门店,提出这类非法要求。
而这位老汉为什么会选择走进自己的店面呢,赵女士复盘了一下,感觉应该是跟自己的邻居店面有关系,因为他们的隔壁,就是一家足浴店。
这条马路边上,也有不少其他的洗脚店,所以这个老汉就造成了误解,非要跑进来,对着赵女士说出这类话。
另外,赵女士表示,早之前她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尴尬事件,当时她也是在屋内办公,走进来一个男子后,直接就把衣服给褪去了,说想要跟赵女士玩。
也有可能,当时店内就赵女士一个女性,对方就想要对赵女士实施滋扰。
当时赵女士就认为,这些男人,真的是把她开的店当成什么了?
如果说不认识字,看到店内坐着一位女性,就想要直接进入滋扰,肆意的打扰,这个就非常不礼貌了,甚至也违法了吧?
赵女士当时就把店内的监控给公开了,想要跟网友分享这件事。
没想到,却得到了不少网友们的质疑。
有网友表示:你到底是穿的什么衣服,你到底是开的什么店?
赵女士则再一次表示,她家开的就是正规的图文店,没有任何的引导,跟穿衣服也没有关系。
也有网友表示:你是不是经常站在店的门口?
对此,赵女士也立刻就反怼了:我就是坐在店内上班啊,怎么就站在店门口了,你怎么对这个业务这么熟悉,看来你是对这样的业务非常的熟悉?
总之,赵女士感到非常无语,自己本来被老汉滋扰也就算了,没有想到却被网友们如此指责、怀疑、无端揣测,让她更加感觉不理解,非常的无奈。
从法律上来说,这位老汉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滋扰,涉嫌多项治安违法的行为。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滋扰的,受害者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的男子,明知道女子在店内是在上班的,人家就是正规的女性,但是却提出了这类要求,存在故意滋扰的行为,他的举动已经侵权。
《民法典》第991、995条规定,自然人的人格尊严、隐私权、身体安宁权受到法律保护,受侵权者可以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位老年男性主动进入店内,直接就开始对女店员提出了违法的邀约,言语比较低俗,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属于当众侵权、滋扰的行为。
女子可以依法主张,要求男子做出各项损害赔偿。男子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需要承担治安处罚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以不正经的言语进行滋扰、羞辱女性,属于公然侮辱他人,依法要面临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要知道,女子开设的门店就是公共场合,但是男子却在公共场合对女子做出如此滋扰的言行举止,甚至直接提出了违法的邀约,已经构成了治安违法,依法要面临拘留或者罚款。
即便是老人家,不会因为年龄而得到免责。而且提出的是比较无理的要求,直接可以定义为寻衅滋事,增加处罚力度。
为老不尊,这种老人家真的不值得尊重。
信源:黄河新闻网吕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