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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一未成年女孩和男朋友偷尝禁果,二人体验了到了成年人的快乐后,一发不可收

江西南昌,一未成年女孩和男朋友偷尝禁果,二人体验了到了成年人的快乐后,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偷偷在一起快活,不仅荒废了学习,女孩还怀孕了,惊慌失措的二人不敢告诉父母,也不敢去三甲医院,而是偷偷去了民营院做手术,事后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被家长意外发现了病历单,家长非常气愤,说女儿未成年,院方私自给做流产手术,完全不通知监护人,那上面签字的人他们根本不认识,要追究院方责任。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

小芳(化名)本来成绩还不错,可最近她不仅成绩下滑,情绪还很不稳定,有时候还不吃饭,还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父母也很纳闷,不知道女儿怎么了,还以为是学业压力大,孩子自己成绩下滑了,心里难受,还经常开导她说没关系,一次的成绩不代表什么,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及时告诉爸爸妈妈。

妈妈还悄悄告诉她,即使她将来就算没能上一个好大学也不必太担心,只要努力过就足够了,还是要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为首要,人生的路也不止学习一条,妈妈希望她永远是一个阳光的孩子,比起一个压抑学习好的孩子,妈妈更希望看到一个活泼快乐的女儿,哪怕成绩差一点。

小芳听后哭了,她紧紧抱住妈妈,哭了,说自己知道了。

之后,小芳似乎又开朗了一些,但和从前还是有些不同。妈妈一直在偷偷观察女儿,女儿也告诉妈妈,不要太担心自己,学习的事,自己会慢慢追。

其实小芳的心里难过她怎么敢和父母讲,她学习成绩下滑,是因为她处了个男朋友,青春期的孩子已经对异性开始产生兴趣,要是一个长相和性格都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的男生对自己表达好感,女孩子也很难拒绝。这何尝不算是一种诱惑呢?

其实男孩女孩这时候处个男女朋友,只要不做越界行为也还是可以的,有的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学习,两人将来考同一所大学,还挺浪漫的。

小芳也是这么想的,但男友却想先和她体验男女之间的快乐,还学电视剧中的台词说,如果注定他们将来要在一起,何不提前行使自己的权利。小芳还是不愿意,但男友却说,一定会对她负责的,将来会娶她,如果不愿意就是不爱他,还说了别人的女朋友都愿意,就她不愿意。

小芳不想失去这个男朋友,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没想到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他们因为经常体验这种快乐,学习成绩下滑了不说,小芳竟然怀孕了。

小芳非常害怕,她不敢告诉父母,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候她只能听男友的话。他们俩还在上学,肯定想偷偷解决这件事。于是,家境不错的男孩就让小芳去民营院偷偷做了手术。

手术非常成功,小芳的心情还好了不少,她不想让父母知道这件事,她想重新把落下的课程再好好补回来。如果男友以后还是要这样,她决定就不处了。

而父母那几天也看出了小芳的反常,一直在安慰她,她很自责,好不容易她又重新恢复了学习状态,她的病历单居然被家人发现了。她很懊恼,当初为什么没扔掉。她又开始变得沉默寡言了。

父母问关于这件事的每一句话,她都拒绝回答。父亲很生气,找到了院方,对方称当时他们说自己已经成年,签字的是小芳的哥哥。

小芳父亲表示,自己就这一个孩子,那个签字的姓肖,自己根本不认识。他认为院方不核实情况就给孩子做手术,这属于违规行为。他已经向相关部门举报,目前,该事件已被受理,正在调查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任何手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尤其小芳还没成年,给她做这种手术,需通知家长。院方的做法肯定是不妥的。但他们明知这样违规,为什么还这么做,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用多说。

再说说小芳的父母,得知女儿受到这样的伤害后,他们气愤、难过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的处理方式难道不是对女儿的二次伤害吗?如果他们当初知道了,会有第二种选择吗?

不还是要结束妊娠,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们只是想知道那个男孩是谁而已。况且这种事情女孩也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

他们总不会为了追究责任,让女儿肚子一天天变大吧,还是要尽早手术,把伤害降到最低。现在女儿平安无事了,他们应该开导女儿以后不要越界,真正爱她的男孩不会让她承受这种痛苦,而不是质问女儿。

他们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要注意方式,本来女儿都逐渐恢复了往常,现在又不说话了,难道不是父母的方式不对吗?

当然在这里不是要谴责父母,遇到这样的事,家长心疼、着急,处理问题欠考虑都是正常的,希望这件事能够给后人以警示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