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发生在长沙一商场的,女子遛狗不牵绳起冲突事件反转了!
最初网传的版本是,女子的狗吓到了,男子的女友,随后双方起了摩擦,男子出现摔狗打人行为。可就在7月21日媒体联系当事人,还原了这起事件的真相。起冲突的二人是朋友,当天一行四人带着宠物狗,来到了商场的六楼。在这期间白色宠物狗,就突然进行了排便。而男子也就是王先生,就对这只狗进行了教训,随后就跟女子起了冲突。而他看似是摔狗的行为,不过是被咬了之后,本想将狗抵在栏杆上进行控制。事后他向陈女士,也就是狗的主人,道了歉,双方已和解。
所以这件事根本不是,网传的那么回事,而且据了解涉事商场,也是宠物友好型商场,带着宠物也是可以进的!他们否认了扔狗,否认了男子因为女友受惊等说法,但却没有否认一点,那就是打人行为本身。闹到这,都还能和解,不得不说,他们关系还是挺铁的。可就算是如此,女子遛狗不牵绳,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遛狗不牵绳是违法行为,尤其是在公共场所。
因此女子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再者,哪怕是商场是宠物友好型商场,你也得对养宠人进行约束。从这起事件来看,女子遛狗不牵绳,而商场却似乎是无动于衷,这就是典型地失职!而且也得亏这次起冲突的是朋友,那下一次如果是陌生人呢?如果要是有孩子,在商场被咬呢?到时养狗人不仅要担责,你商场同样需要担责!所以我想要强调一个观点,养宠本身没任何问题,打造宠物友好型商场,也同样没有任何问题,可如果该约束却不约束,那不仅是对宠物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