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内地女在内地诬陷强奸经常成功,失败了也不用判刑坐牢,而到澳门就很难成功,并且必定坐牢了呢?
内地和澳门在处理这类案件上有差异,主要和法律制度、司法流程有关。
在澳门,司法调查非常严谨。像那名27岁蒋姓女子,收报酬提供性服务,因怕男子“走数”诬告强奸,警方通过通讯记录、活动轨迹和监控就查明真相。还有35岁的王某,勒索不成诬告强奸,警方检查伤情、调监控、核对转账流水,形成完整证据链,让诬告者无所遁形。而且澳门法律明确对诬告有严惩,所以诬告者必定坐牢。
而在内地一些诬告成功案例,可能因证据收集不充分、调查不深入,并且内没有诬告反坐的法律规定,所以存在失败也不坐牢情况。显然,内地法律规定对诬陷强奸的惩罚力度不够。这也是内地诬陷强奸案高发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