埴轮书话 拒绝驯化|亚马孙印第安人的动物观
狨猴的“阿玛纳”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狨猴的原型,它是一只年迈巨大的雄性狨猴,动作灵巧,善于在任何情况下躲避猎人的眼睛。它是该物种所有能力的完美化身,是象征性代表,就像柏拉图哲学的“理念”一样,作为世界元素的完美模型一直存在于思想的最高境界当中。阿玛纳和善敦厚地守候着它的同伴:由于它无处不在的力量,它可以窥探那些狂妄自大的猎人,并警告其他猴子它们所面临的威胁。然而,它并不反对狩猎,只是要求猎人必须按照规则打猎:将一具吊在树枝上的尸体丢弃给秃鹫是没有尊严的,而平楚的匆忙离开似乎是承认了自己的不安,暗示着他承认了自己背离了狩猎伦理。
阿玛纳的存在本身,部分建立在为猎人的悔恨提供一面自我映射之镜的必要性上。虽然我的朋友们每天狩猎,其目的既是为了取乐,也是为了食物,但他们并非对杀死鸟类和毛茸茸的动物这一事实无动于衷,而是以一种非常人性化的情感去看待这些动物。但动物物种只不过是抽象的分类别,这种分类将个体外表的那些细微差别,归属于更本质的类属差异——正是这种类属差异将个体与其他形式的生物集体区别开。通过一个能够代表整体的独特存在,来激活这种纯粹命名上的类别,就有可能将消灭生命必然会引起的矛盾情感生动地表达出来。面对每一只猎物显而易见的无辜,人们认为,正是同一物种的整体共同孕育出一个带着复仇意味的“审查者”形象。
……奇怪的是,野生动物守护灵所树立的榜样几乎没有被印第安人效仿,他们并没有驯化合适的野生物种。当然,他们也会收养被他们猎杀的动物的幼崽,而且通常会以对待孤儿的粗糙的爱怜方式对待它们。只有猎物的幼崽才会被收养,这也许是猎人对加诸其父母身上的命运的补偿,也是消除不敢表露的罪恶感的一种方式。另外,美洲印第安人很少吃这些家养的宠物,即使是自然死亡的宠物。……驯养的实践性经验并没有让雨林中的印第安人尝试真正的驯化,即由人类控制某些物种的繁殖:除了征服者带来的动物,亚马孙河流域没有本土的家畜。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不是技术上的,而是文化上的。某些偶尔被驯服的本地物种,如西猯、貘或刺豚鼠,其实很可能适合半圈养繁殖,成为热带地区代替猪、牛和兔子的肉类来源。然而,这种鲁滨孙式的驯养带有乌托邦性质,因为狩猎在其象征性延展中必然呼唤驯化,而驯化则是对狩猎的否定。饲养意味着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相互服从关系,双方都视对方为自己食物和幸福的日常来源。这种相互依赖部分建立在满足口腹之欲上,披着一种没有惊喜的和睦外衣,与印第安猎人每天追逐狩猎乐趣时的热情截然相反。
缺乏驯化的动物似乎不能归因于美洲印第安人缺乏技能,因为美洲印第安人是生物的伟大实验者,他们非常关注生物的多样性,并且在植物遗传学的实际操作方面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五千多年前,木薯首先在亚马孙地区种植,随后又出现数百个木薯品种以适应土壤和气候的细微变化。但与近东地区不同的是,这种驯化植物的古老行为并没有与驯化动物同时发生。驯化动物可能完全是多余的,因为许多亚马孙部落像阿丘阿尔族一样,认森林中的动物已经受到保护它们的神灵的支配,因此处于不可超越的驯化状态。在印第安人看来,饲养动物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危险的,因这一举动会与神灵对野兽的所有权和优先权相冲突。家养动物不能同时属于多个主人,虽然在某些情况下神灵可能会接受人类从森林动物群中获取食物,但他们大概不会容忍自己完全被剥夺对动物的支配权。因此,狩猎是一种临时性的用益权,猎物的守护者希望通过不断地协商,重新确立这种权利。狩猎的前提是遵守一种契约伦理和交换哲学,与马厩和鸡舍中虚情假意的道德相去甚远。
——菲利普•德斯科拉《暮光之矛》,pp.142-43, pp.14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