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未成年女孩和男朋友偷尝禁果,二人体验了到了成年人的快乐后,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偷偷在一起快活,不仅荒废了学习,女孩还怀孕了,惊慌失措的二人不敢告诉父母,也不敢去三甲医院,而是偷偷去了民营院做手术,事后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被家长意外发现了病历单,家长非常气愤,说女儿未成年,院方私自给做流产手术,完全不通知监护人,那上面签字的人他们根本不认识,要追究院方责任。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
那张病历单上的签字人,父母根本不认识,这件事的性质就不只是“医院没通知”那么简单了。
据多家媒体报道,2026年6月10日,南昌一家民营医院为余先生未成年的女儿做了流产手术。直到余先生的母亲无意中发现病历,他才知晓此事。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手术协议书和麻醉协议书上的签字人,他完全不认识。医院方面回应称,术前女孩告诉医生自己已经参加工作,但余先生坚称女儿仍在读书。目前南昌市卫健委已受理投诉,正在调查核实。
法律的红线划得很清楚:未成年人终止妊娠,监护人知情同意是底线,医院无权绕过。
根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重大医疗决策必须由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 医院唯一能绕开监护人的例外情形是《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的“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医院仅凭女孩口头自称“已参加工作”就采信,却没有对收入证明、社保、年龄做任何实质核验,显然未尽到核实义务。 如果签字人连家属都不认识,那其合法性就更站不住脚了。
更关键的是,医院还触碰了一条更重的红线——强制报告义务。
根据九部门联合印发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不满十四周岁女性未成年人怀孕、流产,属于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情形;即便患者年龄在十四至十七周岁之间,若致孕背景涉及疑似性侵,也必须报告。 这项制度早在2020年就已全国推行,江西检察机关也已在全省推动落实。 本案中,女孩的年龄到底是多少?致孕男方是否成年?是否存在引诱或违背意愿的情形?这些本应是接诊医生在接诊时就必须完成的基本判断流程,而不是一句“她说她工作了”就能翻过去的事。
这里面还藏着一个更严重的隐患——签字人到底是谁?
如果签字人不是监护人,而是第三方,比如致孕男方的家属冒充或代为签字,那事件的定性就完全不一样了。最高检发布过的典型案例显示,曾有医生在明知患者为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和签字的情况下施术,最终被追责、医院被行政处罚,相关科室被注销,医生被暂停执业六个月。 如果本案中签字人连家属都不认识,又是如何出现在手术同意书上的?这个缺口一旦查实,不仅涉及民事赔偿,更可能影响到致孕行为的刑事认定——带女孩去做流产手术、隐瞒家属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掩盖罪证的从重情节。
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孩子瞒着父母去做手术,是医院帮着孩子把父母蒙在鼓里。
强制报告制度和监护人签字制度存在的意义,从来不只是“走流程”,它们是国家为未成年人设置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被绕过去之后,真正被保护的不一定是那个女孩,反而可能是伤害她的人。南昌县检察院此前就曾在办理一起强奸幼女案时发现,医院在接诊幼女做妊娠检查时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事后检察机关向该医院及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落实。 强制报告制度的核心,就是要让所有接触未成年人的人从“旁观者”变成“责任人”。
眼下南昌市卫健委已经介入调查,接下来需要追查的,不只是一份签字的合法性,还有那个签字的人到底是谁、是谁带女孩去的医院、致孕的又是谁。法律的红线划得很清楚,剩下的就是查清这条线是怎么被越过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