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里藏着强奸案的生死
我是北京陈炜律师。今天讲个性侵案里最被低估的证据——聊天记录。
很多家属以为,聊天记录里有些暧昧话语、有些"晚上来找我"之类的表达,是"对我们有利"的。其实远不止。聊天记录能告诉办案机关的,是一整套关系性质:
两人是陌生人、普通朋友、暧昧对象还是亲密关系?事发前一周两人聊了什么?是谁主动邀约?事发后被害人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立刻报警、告诉朋友、还是继续正常聊天?这中间的细节差异,决定"违背意志"这四个字成不成立。
我办过一个案子,嫌疑人被控强奸,卷宗里被害人陈述"完全不愿意、一直在反抗"。但律师调出来的微信记录显示:事发前三天,两人多次互发暧昧信息;事发当晚是被害人主动发"你过来";事发后两小时,被害人还给嫌疑人发"明天见"。这套记录一摆出来,批捕阶段的"违背意志"认定就动摇了。最后检察院不批捕。
但聊天记录这个东西,有三个坑家属必须知道:
第一,截屏没用,要原始载体。手机别刷机别恢复出厂,把微信记录完整导出,有条件的做区块链存证或公证。
第二,要完整上下文,不要断章取义。单独拿出"我愿意"三个字没意义,要把前后对话连起来看。
第三,别自己编辑别自己删。一旦被发现篡改,整份证据的证明力归零,还可能涉嫌伪造证据。
我是陈炜。性侵案里,一段完整的微信对话,胜过一百句"我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