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女子丈夫查出癌症,她跟单位请了3个月假陪护,谁料丈夫病危,她只好申请续假,却被拒绝,公司3次下通知催她返工,最后直接以旷工为由把她开除,女子不服,起诉索赔19万,法院判决精彩了。
2021年开始,王女士就在一家餐饮公司上班了。到了2024年,她的丈夫突然被查出癌症。
看着日渐虚弱的丈夫,她根本无心工作,家里又没人能帮忙照料,无奈之下,她只好开口向公司请假。
还好公司了解情况后,体谅她家的难处,顺利批了3个月事假。
那段时间,王女士整天守在医院,一边担心丈夫病情,一边心里还惦记着工作,想着等丈夫病情稳定,就立刻回去上班。
可惜到了2025年5月,她丈夫病情突然急剧恶化,直接进入病危状态。
看着随时可能撒手人寰的爱人,王女士彻底不敢离开半步,日夜守在病床前陪护,心里特别无助。
因为实在走不开,她只能再次跟公司申请续假。可这次,公司直接驳回续假申请,强硬要求她按时返岗。
一边是生死未卜的丈夫,一边是赖以生存的工作,两边都让王女士放不下,她不断跟公司解释家里的紧急情况,苦苦说明自己实在分身无术,恳请公司通融。
但公司没有半分体谅,接连3次下发返岗通知,态度强硬冰冷,最后干脆给王女士下了一纸辞退通知。
公司直接认定她长期旷工,违反规章制度,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那一刻,王女士彻底崩溃了。丈夫重病治疗费高昂,家里本就入不敷出,如今又突然失业断了收入,那种压力让她喘不过气。
她经历了这辈子最无助的时刻,家里亲人重病卧床,自己分身乏术,却还要被工作步步逼迫。
她不明白,自己兢兢业业工作多年,只是为了救命照顾亲人,为何换来如此绝情的对待?
可公司觉得,都已经给你批了3个月了,你不能再得寸进尺吧?
眼看两边谈不拢,走投无路的王女士,只好向法院起诉索赔19万余元。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老板误以为这条规则能随便用,只要员工没来上班,一律算旷工开除。但法院明确,企业行使管理权不能死板一刀切,要合乎情理、遵守公序良俗。
王女士是因为丈夫病危需要陪护才无法返岗,属于特殊困境。
公司直接套用员工手册认定旷工、单方面辞退,已经超出合理边界,这种解除方式属于违法辞退。
按照法律,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权索要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也十分共情,明确表示:员工遵规守纪是义务,但企业管理不能冷漠一刀切。
面对员工家属病危这种重大家庭变故,公司本该包容体恤,却强硬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赔付6万多,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依旧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调解,最终公司赔付王女士5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案例来源:北青网 2026-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