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交通事故,让一个普通家庭瞬间坠入深渊,母亲落下终身残疾,随行的孩子不幸离世。多方赔付加上社会好心人的捐助,一家人一共拿到一百六十多万元款项,这笔钱全部由丈夫统一保管用于治疗。谁也没想到,五年过后夫妻二人因钱款归属彻底闹僵,受伤的女方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专属补偿共计 110 万元。
7 月 22 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实到完整案件细节,山东临沂费县人民法院在今年 4 月 27 日出具一审判决,判令丈夫返还女方各类赔偿、捐款合计一百余万元。
在多年前,夫妻二人带着孩子外出途中遭遇严重车祸。事故造成无法挽回的双重伤害,同行的儿子当场失去生命,坐在一旁的李某身受重创,后续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构成多级伤残,从此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日常行动、长期护理都需要专人照料。事发之后,丈夫孔某全程处理事故善后、就医治疗、保险理赔全部事宜,所有医疗支出、护理开销都从后续到账的各类款项里支出。
事故责任方、保险公司先后赔付多笔资金,事发后邻里亲友得知母子遭遇,自发组织线上线下募捐,加上专门投保的人身伤残保险理赔金,所有款项汇总下来总额超过 160 万元。因为李某行动不便、身体常年需要休养,所有银行卡、收款凭证全部交由丈夫孔某保管,所有钱款也统一转入孔某账户,一家人当时默认这笔钱用来支付长期康复费用、维持家庭日常开支。
原本以为丈夫会妥善保管专属李某的伤残补偿,可五年时间过去,两人因为钱款使用、分配问题矛盾不断激化。李某身体常年病痛缠身,后续康复、护理开销持续增加,多次和丈夫沟通,希望取出属于自己的伤残赔偿金、保险金以及爱心捐款,用于后续长期养护,却遭到丈夫拒绝。孔某认为所有赔偿是车祸带来的家庭共同收入,扣除当年垫付的医药费后,剩余钱款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支配,不愿单独划分出属于女方的专属份额。
多次协商沟通始终没有达成共识,李某无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费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她提出,残疾赔偿金、伤残保险理赔、社会爱心捐款,全部是针对自己身体受损给予的专属补偿,带有强烈人身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儿子对应的赔偿份额,自己作为母亲同样享有分配权利,扣除当年实际产生的医疗花费后,要求丈夫返还各类款项合计 110 万元。
庭审阶段,双方各执一词,核心争议集中在车祸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被告孔某辩称,事故善后全程由自己奔走处理,前期垫付大额医疗费,所有赔偿、捐款都用于家庭生活,应当统一归家庭共有,不同意单独分割给女方。
承办法官结合完整病历、伤残鉴定报告、理赔单据、募捐记录、转账流水等全部证据梳理案情,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给出清晰判定。法律明确说明,一方因人身损伤获取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护理保险金,还有专门定向捐赠给伤者的民间捐款,全部属于伤者个人专属财产,不因婚姻存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针对逝去孩子的死亡相关补偿,母亲作为近亲属,依法享有对应分割份额。
办案法官逐项核算账目,保险公司赔付、肇事方补偿、线上众筹、爱心捐款、伤残保险理赔各项金额逐一拆分,精准算出李某个人应分得款项总额超 126 万元,减去当年丈夫垫付的合理医疗费、案件相关诉讼开支,最终确定孔某需要返还李某各类款项 100 万余元,同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驳回李某诉求中缺乏证据支撑的其余主张。
今年 4 月底,费县人民法院正式下发一审判决书。法官也借此案例提醒普通家庭,人身损害带来的伤残补偿、定向捐助款项法律归属清晰,即便由配偶代为保管,所有权依旧归伤者本人;家人之间代为保管大额钱款,最好提前做好账目区分,明确专属资金用途,避免多年后产生财产纠纷。如果自身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受损,可保留完整转账、票据、书面记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