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行贿和受贿都应治罪判刑,但应对受贿罪判刑更重!这是因为:
一是受贿的多是国家公职人员或党政官员,他们有文化有知识,又受党教育多年,应该敬畏法律,遵守纪律,洁身自好才是,但却反其道而行之,知法犯法贪污受贿。常言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所以,对他们应该判刑更重,决不能轻饶!
二是虽说没有行贿就难有受贿,但若官员拒绝受贿,也就没人敢行贿。况且不少行贿者,是为办成某件事,信奉拿钱好办事,常逼迫无奈进行行贿。如果不行贿能办成事,谁也不会愿意把钱往出送。实际上不少官员不给好处不办事,明里暗里索贿。
总之,行贿受贿量刑,应该对受贿者量刑更重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