埴轮书话 清代学术史上的“疏证”体(以下摘自 胡琦《博我以文:清代前中期的古文与知识秩序》第十章)
简言之,《汉书•儒林传》原文之“疏通”,乃是取“疏“字“通达”之本义,阎氏取熔《汉书》,自铸其词,则特别强调“疏”字“分别”之引申义,其中固然有颜师古注作为依据,但更为重要的用意,则是以“疏”字表明《疏证》“条分缕析”的写作方式。因此,由《尚书古文疏证》开创之“疏证”著作,究其名义,略有两端:“证”者,在以文献考据、思考识断“证明”其说;“疏”者,则体兼二义,一是“疏通”古书疑难之撰述宗旨,二是“分疏”条列的写作方式。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作,不但以其辨伪之思想、考证之方法,对有清一代之学术产生重大影响,就其著作体裁而言,亦颇具开创性。前文已经提到,以“疏证”名书,昉自阎氏而大盛于乾嘉。事实上,即“疏证”一词,在清代以前用例亦鲜。当然,循名责实,《尚书古文疏证》分条胪列的写作方式,自非前无古人,六朝以来兴起之经“疏”,乃至汉以降的章表奏“疏”,内中都有非常类似的因素,但阎若璩的“疏证”体,全书完全分条论述构成,每条自为专题、各有标目,内部又以“按”“又按”分出小条,显然是有意的设计。如果放在经部传注之书的传统中看,《疏证》并不按照《尚书》原书的章节、段落次序,亦步亦趋地加以解释考辨,而是“另起炉灶”,自为组织,近于专题研究的做法,其实就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注经之书“附经”的属性,这一点颇值得留意。这一特点显然与《疏证》的著作主旨有关——盖此书之撰,本为辨《古文尚书》之伪,而非批注、阐释《尚书》原文,故而可以在形式上也别出心裁。
从“著述方式”来看,“疏证”其实可以看作“札记”的另一种“成书”方式。考证学者“言必有据”的治学思路,要求其著作中每立一说,皆须征引众多文献以为佐证;而对这些文献本身的辨别,以及对文中字词训诂、典章度数的考索,则为其整体论述带来很多枝叶。各条“枝叶”之间的逻辑联系,也可能甚为复杂,单篇的“考”“辨”文体,从篇幅容量和逻辑框架来说,皆难以完全囊括之。条分缕析的札记、按语,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适应这种细密、枝蔓的思考和论证方式。在这一点上,《日知录》与《尚书古文疏证》的处理方法有所差别。《疏证》一百二十八大条之下,先有一“主体”小条,后面再用“按”“又按”“或问…… 余曰”等语,低一格引出更多小条,前已说明。而《日知录》中,则是以小字夹注的形式,在正文之余补入一些背景知识、细节考证、引申议论之类,视觉形式上相对更为俭省而明晰。同时,“札记”如何成“书”,也是一个颇为现实的问题。盖札记条列,本有零碎琐屑之虞,如何能获得一个“骨架”,对其“成书”甚 关键。《日知录》为此着意经营了“上篇经术,中篇治道,下篇博闻”的结构,而《尚书古文疏证》则是以《古文尚书》之辨伪作为主轴,贯穿全书。以一种古书为归依,其实正是“疏证”形成整体系统的方式,亦是其与传统“注疏”类著作的接近之处。清人之“疏证”著作,以经部为主,乃是继承阎潜邱,以“疏证”为治经之体;不过另一方面,正如前文所述,以“疏证”作为研究古书之法,实又不仅限于经籍、史志,更是涉于集部、子书。
如果回到乾嘉汉学的主流中来,阎若璩之后,利用“疏证”之体进行学术写作,而又对整个乾嘉学术产生重大影响者,事实上还当推戴震,其《孟子字义疏证》和《方言疏证》两书,分别在两个不同的方面改进了“疏证”之体例:前者是将“疏证”体阐发义理的经典巨著,后者则开启了“疏证”在小学专书研究上的广泛应用。
实际上,疏证一体何以在小学一门中特别形成一个谱系,本身就是很有趣的问题。如果仅仅以戴震《方言疏证》、王念孙《广雅疏证》的典范效用作为解释,大概只能算是得其一端。在学术史发展的过程中,经典著作在治学宗旨乃至写作体例上的示范作用,自然不可小视,戴、王二家在清代小学史上的地位,也应无可置疑。不过,如果更进一步以理揆之,则疏证体在清代小学著述中的流行,其内在原因不能不归之于疏证之体本身与《尔雅》《方言》《广雅》《释名》诸书,颇相适应。前文已经提到过“疏证”不同于“注疏”,其一大差异便在于“注疏”理论上是注解经籍之作,因此需要对原书字词训诂、篇章大意等加以解说,与“原文”的关系更紧密,而且解释性的内容常常是随原文需要而定,或一二语而字训已通,或数百言而经义乃见,未必都可以归纳成一条一条的“疏证”形式。但《方言》《广雅》这一类古书则不同,盖其本系字典辞书之类,体例本来就是逐条罗列,因之更为“疏证”,便非常自然。如果是其他大段成文之古书,将“疏证”的“条目”穿插其中,就不免有割裂原文之病。对于此类情形,反倒是仅以一二语标识所“证”词句,甚或是不录“原文”,更为得宜。例如沈钦韩的《汉书疏证》《后汉书疏证》,皆是不备录原文,只是举班书及颜注之词组,然后提行下一格书其“疏证”之语,全书之结构,便如此“条分缕析”而“集腋成裘”。宋世荦的《周礼故书疏证》和《仪礼古今文疏证》,也只是摘取原书部分文句,下以疏语,并不求遍及全书。陈乔枞《齐诗翼氏学疏证》,本属辑佚性质,自然便是逐条排列所辑得之翼氏原文,再加以疏通说解。研究内容与写作方式之相互适应,于此亦可见矣。
乾嘉以降,疏证之书既广泛流行,与之相应,“疏证”一词亦成为学术表达中之重要术语。“疏证”在明以前之文献中甚罕见,前已论之。入清以后,便多见用之论学者。不过,从《四库全书总目》已经可以看到,“疏证”之语并不专指名为“疏证”之书,而是在更普遍的意义上使用,指涉类似的研究方式。引经据典、分条论述、证明精确等等,大致上是“疏证”的基本特点。
乾嘉以降,“疏证”一词更是几成考据汉学的代表性话语。举凡注释经籍之作,常常以“疏证”概括其研究旨趣。“疏证”的对象,除了经籍本身,也可能包括前代注疏之遗产。不但传统的解经注史之书可以“疏证”,“以学问为诗”也可以是“疏证”。同时,不但形诸文字之著述可以疏证,平日的往复讨论、书简相商,乃至口头的论辩,也可以疏证。“疏证”作为一种解释经典、撰写著述的主流方法,在乾嘉考据学之中居功甚伟,不难见之。
不过,更可言者,乃在“疏通证明”骎骎乎成为对“乾嘉汉学”的整体性指称。沈垚总结乾嘉朴学之成绩,以为:
近世贤者所为若高邮王氏之于经,嘉定钱氏之于史,实事求是,疏通证明,可以质古人,可以诒来者。
正以“疏通证明”概括“近世”学术之精要。降及晚清,张之洞更以“疏证”为尊经书院课士之法,安排“每课发题经解,题必出先儒已有确解定论者,使之疏证,以觇其悟”,并自注云“疏证者,比类引书以征实”。这大概可以作为晚清人对“疏证”的一个代表性的定义,所谓“比类”,正言其条列之体也,“引书”,则言其引据之实也。张之洞对“疏证”的理解,正可与阎若璩“疏通证明”之说遥遥呼应,一首一尾,显示出“疏证”在整个清代学术史上的承传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