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臧天朔在河北廊坊经营着一家名为“朋友迪吧”的娱乐场所,而他的合伙人孙宝河则在附近开了一家“热浪迪吧”。两家迪吧因商业竞争产生了严重矛盾。2003年6月,双方矛盾激化,臧天朔手下的“朋友迪吧”总经理吕长春,带领数十人持械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火拼,最终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案发后吕长春潜逃,然而他在逃亡期间并未安分,继续在北京等地参与其他聚众斗殴事件。
直到2008年,吕长春在长春被警方抓获。在审讯过程中,他交代了自己在北京的犯罪团伙,并供出了幕后老板正是臧天朔。警方顺藤摸瓜,发现吕长春潜逃期间一直由臧天朔提供住所藏匿。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2008年9月28日,北京警方将臧天朔抓获。经审查,臧天朔交代了因商业矛盾,授意手下吕长春纠集多人持械斗殴并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
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因其在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并获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了考虑。由于臧天朔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于2013年2月获得减刑假释出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