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竹山九华山林场近日发现野生石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现身印证当地水质优良。法规明确,捕捉1只即违法,20只以上可刑事立案。 评价:这一发现彰显竹山生态保护成效,石蛙作为“生态标尺”更显物种保护与法律严惩并重,为生物多样性守护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