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明回忆 将溥仪赶出故宫有理有据 一
黄郛先生组建的摄政内阁上任后,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修改《优待清室条件》。他派李石曾、鹿钟麟和张璧三人去通知清室,劝说溥仪废除皇帝称号,并搬出故宫。
没想到这件事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不仅清室和那些前清遗老们大为不满,连段祺瑞也觉得不妥。他们纷纷指责冯玉祥和黄郛是在“逼宫”,甚至还有人造谣,说冯玉祥从清宫偷走了大批宝物。
其实,冯玉祥和黄郛这么做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早在辛亥革命清帝退位时签订的《优待条件》中,第三款就明确写着:“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到了民国三年(1914年)制定的《清皇室优待条件善后办法》第三款又规定:“清皇室对于政府文书及其他履行公私权之文书契约,通行民国纪元,不适用旧时年号。……皇帝谕告及一切赏赐,但行于宗族家庭及属下人等,其对官民赠给,以物品为限,所有赐谥及其他荣典概行废止。”
但是,溥仪对这些条件始终没有遵守。直到民国十三年(1924年),他依然住在皇宫里,而且一直在“颁布圣旨”、“赐予谥号”、“赏赐骑马、乘轿、花翎、顶戴”、“封赏三代”、“任命书房行走”、“设立乾清门侍卫”、“挑选秀女”,甚至还在重新招收太监……这些违规举动从来没有停止过。
所以,黄郛先生在亲自起草《修正优待条件》时,特别强调指出:“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住所……”
事情发生后,孙中山先生来到了北京。清室方面的绍英、宝熙等人写信给孙中山,请他“主持公道,履行之前的诺言”。同时,他们又以清室“内务府”的名义给北洋政府的内务部发了一封公函,声称摄政内阁的举动是“强暴胁迫,清室不能认为有效”。
孙中山先生回复他们说:“条件必须双方共同遵守。自从民国建立以来,清室自己保留帝号、不肯搬去颐和园,屡次违背条件。到了民国六年(1917年)张勋复辟,那还有什么条件可言呢?”这番话可以说是义正辞严,让人无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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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
黄郛简历
黄郛(1880—1936),字膺白,浙江上虞人,民国政学系核心,蒋介石、陈其美结拜兄长,同盟会元老。
早年考秀才,入浙江武备学堂,公费留学日本振武学校,加入同盟会,与蒋、张群结义。1911年辅佐陈其美光复上海,任沪军都督府参谋长;反袁失败后流亡海外。1924年配合冯玉祥北京政变,组建摄政内阁,身兼总理、外交总长,主导驱逐溥仪出宫。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历任首任上海市长、外交部长,推进关税自主。1933年主持华北对日交涉,签订《塘沽协定》,背负妥协骂名,1935年辞官隐居。1936年于上海病逝,终年56岁。其人擅长军政外交调和,隐忍周旋换取备战空间,妻子沈亦云《亦云回忆》留存大量一手史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