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一审公开宣判,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4项罪名合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晓亚参与共同受贿,有自首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2009年8月,有关部门正式对文强开展调查,同年9月26日文强被执行逮捕,当时一并查实的还有他妻子周晓亚一同收受好处的相关线索。
到2010年1月18日,检察机关正式对文强、周晓亚提起公诉,同时受审的还有文强手下几名公安系统干部,2010年2月2日到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整件案子。
法院审理查清,从1996年一直到2009年,这13年里文强利用自己各个岗位的职务便利,帮别人解决升职、调动、承包工程各类事情,单独或者拉着妻子周晓亚一起收别人送来的财物,全部折算下来一共1211万余元。
这里面文强和周晓亚两人共同收下的财物有449万余元,大大小小上百笔钱款,周晓亚全程知情,还主动出面接收送礼人的财物。
周晓亚被控制之后,主动交代了夫妻二人受贿的全部经过,还拿出记录钱款往来的笔记本,完整指证文强的受贿行为,法庭认定她构成自首,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理。
除了夫妻二人收受的钱财之外,办案人员清点文强家中所有资产,除去合法收入和已经查实的受贿款项,还有1044万余元的财产,文强完全说不出合法来源,这就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03年到2008年这五年,文强清楚谢才萍、王天伦、岳宁这些人都在组建黑社会团伙,常年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寻衅滋事,干各种违法勾当,却一直收着这些人的好处,处处包庇纵容。
有人因为涉黑伤人被立案侦查,文强还专门打招呼阻拦办案,让涉案人员躲过处罚,黑恶势力在当地长期肆意作乱,和文强这个保护伞脱不开关系。
另外法庭还查实2007年8月28日晚上,文强和一名女大学生吃饭唱歌,让人不停劝对方喝酒,等女生喝醉之后把人带到宾馆,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发生关系。
四项罪名全部查证属实,法庭逐一给出量刑,受贿罪死刑、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0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年、强奸罪4年,合并之后最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4月14日下午3点,法院正式公开一审宣判,审判长完整宣读判决结果,听到文强被判死刑的那一刻,一同站在被告席的周晓亚当场崩溃大哭,身体发软站不住,最后由法警搀扶离开法庭。
文强听完判决神色平静,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一同受审的几名下属,也分别拿到十几年到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之后文强、周晓亚等人全都提起上诉,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核查所有证据之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量刑合规,直接驳回所有人上诉,维持原来的判决,随后按照流程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最高法复核完毕核准死刑,2010年7月7日文强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整件案子走完全部司法流程。
整件案子时间线清晰,从群众举报、立案调查、逮捕起诉,再到开庭审理、一审宣判、二审驳回上诉、最终执行,每一步都有完整证据支撑,所有涉案人员都根据自己参与犯罪的轻重得到对应处罚。
文强身居重要公职,手握维护治安、管理司法的权力,本该守护普通百姓安稳生活,却贪图钱财包庇黑恶势力,还犯下强奸重罪,多种严重罪行叠加,最终落得死刑的结局。
周晓亚明知丈夫收钱违法,依然全程参与收受财物,好在主动坦白全部事实,才有自首从轻的情节,得以保住性命。
公职人员一旦贪念上头,放弃自身职责,和黑恶势力勾结,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法律不会放过任何触犯底线的人,不管职位高低,只要犯下罪行,都会依法严肃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