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理解人社部门第一时间为何不给这个猝死的公安民警认定为工伤,还非的让人家起诉。
这真的是莫名其妙,这就是一种现实中的刁难,人社部门难道不知道公安部门是政府各部门里最辛苦的部门最少也是排前三,而且作为准军事化单位,纪律要求更加严格,绝大多数即便休班也要备勤,上班期间24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轮轴转都是常态,但凡是干了十来年以上的多数恐怕身体都会透支!
而且人家是节假日上岗猝死,不是什么违反工作纪律大吃大喝后猝死,多数人都知道节假日也是公安部门最辛苦的时候,这个时候出了这样的事就应该第一时间认定工伤!
再从个人狭隘主义观点看,体制内认定工伤都这么难,是不是普通百姓就更难了,所以坚决支持法院判决,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人员应该被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