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真宗年间,寿县有位姓彭的老乡绅,花钱买了一名歌妓做小妾。两人一起生活不到一年,彭乡绅便染上重病,自觉时日无多。
他十分宠爱这个小妾,竟动了让她殉葬的念头。小妾正值青春年华,自然百般不愿,可老乡绅心意已决。
他的儿子前来劝说:“父亲,我大宋朝早已废除人殉制度,连皇帝都不让妃嫔殉葬,何况我们普通百姓?这等伤天害理之事,万万做不得。”
老乡绅听了,勃然大怒:“她是自愿的,何来强迫?难道是你自己惦记着要占你老子的女人?”
儿子被呛得无话可说,只得退下。
既然儿子不肯动手,老乡绅便吩咐仆人备下一杯毒酒。待他奄奄一息之际,命人端来,令小妾当场喝下。眼见小妾饮毕,他这才咽下最后一口气,阖目而逝。
岂料那仆人早有怜悯之心,准备的压根不是毒酒,不过是一杯普通酒水,只为哄骗主人罢了。小妾自然安然无恙。
安葬了老乡绅之后,他的儿子做主,还了小妾自由之身,任她择婿另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