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一男子带着老母亲去电影院看电影,结果发现前排视野不好,于是就霸占了后排他人的座位,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工作人员前来劝阻,却遭到男子的殴打,最终现场其他观众集体被迫退票。
事情发生在2025年1月29日,正值农历大年初一。当天,全国影院迎来春节档客流高峰,《唐探1900》等影片集中上映。
国家电影局后来公布,当日全国电影票房达到18.05亿元,观影人次超过3515万,两项数据均刷新大年初一单日纪录。蚌埠涉事影厅内也有300多名观众,后排中间位置已经售罄。
涉事男子原本想让母亲体验一次电影院观影。母亲过去没有进过影院,男子购票时只剩前排或侧前方座位。入场后,男子认为视线不理想,便带着母亲坐到后排暂时空着的位置。
公开报道显示,被占的位置大致在第13排,母子原票位靠近第2排。电影票对应固定场次和固定座位,后排观众购买该位置,本来就是为了获得相应的观影条件。
几名持票观众到达后,要求母子回到票面座位。男子没有接受,还提出让持票观众去前排。双方声音逐渐变大,附近观众开始关注现场。
工作人员赶来核对票根,确认后排座位确有归属,便要求男子按票入座。矛盾本来可以到此结束,男子却继续拒绝,并对工作人员动手。现场秩序被打乱,影片无法正常继续,影院只得报警。
类似的占座纠纷曾在2018年引发广泛关注。2018年8月21日,孙赫乘坐济南开往北京方向的高铁时,占用了女乘客的座位。列车工作人员协调后,孙赫仍未回到票面位置。
8月24日,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当时有效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对孙赫罚款200元。随后,孙赫被纳入铁路失信名单,180天内受到购票限制。
那次处理说明,实名购票形成的座位权益不能被旁人随意改变,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也不是可以任意拒绝的建议。
蚌埠影院事件发生时,适用的是当时有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男子占座、拒绝劝阻并影响放映秩序,可能涉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殴打工作人员,还可能构成需要单独评价的殴打行为。
具体采用哪一条、是否拘留、拘留几日,都要结合监控、证人证言、伤情和公安机关最终认定,不能仅凭网络片段直接断言至少拘留五日。男子母亲是否承担责任,也只能看母亲本人有没有实施违法行为,不能因为亲属关系就一并认定。
警方到场后,将涉事人员带离处理。影院随后为300多名观众办理退票,并有公开报道提到安排补场。
退票并不等于影院又实施了一次违约,而是影片中止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按照民法典,影院与观众之间存在观影服务合同,服务未能完整提供,影院应退票、补场或采取合理办法。
至于交通费、误工费等额外损失,观众仍需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与停映有直接关系,并且属于售票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范围,不能一概要求全部赔偿。
这起事件的重点,不在于男子是否孝顺,而在于孝心不能替代规则。带母亲看电影本是一项家庭安排,但前排票不能自动变成后排票,个人感受也不能压过同场观众已经购买的权益。
影院工作人员维护座位秩序,警方依法介入,同场观众获得退款和补场,整件事最终依照票务规则和法律程序得到处理。
信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