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索赔千万的案子,后续简直比连续剧还精彩。
德恒律所一纸声明,直接把锅甩得干干净净:这是“个别律师”的个人行为,跟律所无关。
这话听着,怎么就那么刺耳呢?
平时接案子、收代理费、搞维权流水线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说是“个人行为”?出了舆论风波,立刻切割,让具体办案的律师一个人顶雷。
这种“肉大家一起吃,锅让一个人背”的操作,真是让人看透了。
关键是,这事儿戳中的不是什么法律条款,而是咱们普通小老板的生存底线。
今天能精准狙击一家奶茶店,明天谁知道会轮到哪家小店?那种“专挑软柿子捏”的压迫感,真的是让人细思极恐。
有些规则,玩得越溜,吃相就越难看。LV商标维权 Lv商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