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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不是被严重高估了? 一个自称,就足可见《红楼梦》的人性光辉。 现

《红楼梦》是不是被严重高估了?

一个自称,就足可见《红楼梦》的人性光辉。

现在的网络小说,论朝代那是架空的、论官秩那是胡扯的,论地理那是瞎编的,唯独轮到小姐、下人的自称上,一口一个“奴家”、一口一个“奴才”,似乎这样就可成为作者博古通今的证明似的。

当谁不知道这些接受着"人人平等"教育长大的人,骨子里不是想做别人的主人,就是想做别人的奴隶呢!

哪怕是以恭顺著称的袭人,在王夫人面前都是“我”来“我”去的。反观现在的古风小说里,做丫鬟的只要说一个“我”字,评论区的精神主子们立马开始嚎叫“居然敢不自称奴婢,拖出去打死”,古人泉下有知都得直呼你们疑似太封建了…

一来红楼梦圈子充斥着甄嬛传式的解读,角色们分女主队,恶毒女配队,所有人一言一行全部都是为了宫斗。

二来网络环境戾气太重,人们不相信感情,只相信利益,人与人之间只有博弈,没有真心。完全无视平儿说的,鸳鸯她自己不愿意,而不是,她是老太太的钥匙,不能愿意,袭人骂得是大老爷好色略平头正脸的就不放,而不是大老爷贪心敢觊觎老太太的私房钱。即便结局抗婚失败被迫自缢,那又如何,作者的态度是对这种压迫的批判,他没有认为鸳鸯不该不配反抗,这就比现在的某些思想先进的多。

且不说老少配本身就是膈应人的事。巴金在《家》里写高家的丫鬟鸣凤被高老太爷当做礼物送给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当小老婆,她自己宁可跳湖自尽也不愿意被糟老头子蹂躏,她身边的人,太太说委屈她了但无力挽救,少爷觉民和四老爷克安都觉得这么标致还聪明的丫头太可惜,就连厨房的老妈子都说“年纪轻轻给死老头做小,给多少钱也不能干”,从主子到仆人没哟一个人觉得鸣凤作为一个小丫鬟嫁给高门大户的老爷是一种光荣。

实际上,在那个时代的人都能允许鸳鸯这样的下人因为任何原因拒绝贾赦这样的大老爷,现在这个时代却有人认为女人不应该拒绝条件还不如贾赦的某些男性。

而且鸳鸯拒绝的可不止老少配,贾琏贾宝玉她都不要,甚至也不想其他男仆人当正妻,她就是不想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