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及南海海域争议的国际法辨析
近期,中俄联合舰艇编队在冲之鸟礁附近开展实弹射击演习,日本随即提出交涉,声称该礁 200 海里内为其专属经济区。然而中俄未予理会,这一立场有着充分的国际法依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121 条,岩礁若无法维持人类居住或自身经济生活,不得主张专属经济区。冲之鸟礁涨潮时仅露出两块总面积不足 10 平方米的礁石,既无天然淡水、土壤,也无原生植被,自然状态下无法供人类长期居住,显然不符合岛屿标准。日本自 1987 年起投入数百亿日元对礁石进行人工加固,试图将其包装成岛屿,但人工设施无法改变其自然属性。2012 年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议日方外大陆架申请时,未认可冲之鸟礁的相关主张。外交部明确表示,日方的主张违反国际法,中方在公海的活动完全符合国际惯例。
南海局势方面,中国海警 21 日基于人道主义原则,允许菲律宾转运仁爱礁搁浅军舰上的受伤人员,全程保持监控并要求菲方通报意图。但菲方仍坚持错误主张,声称仁爱礁属其专属经济区,中国无合法权益。7 月 23 日,两艘菲律宾公务船以给渔民补燃料为由非法闯入黄岩岛海域,被中国海警依法驱离。中国在南海的执法行动既坚定维护了国家主权,又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而菲方的主张缺乏国际法依据,其非法闯入行为严重破坏了地区和平稳定。
中东冲突持续升级,美国连续 12 天空袭伊朗,本月已打击数十处目标,恢复海上封锁。伊朗革命卫队用导弹无人机击中约旦空军基地飞机库和科威特远程预警雷达,展开反击。也门胡塞武装对沙特游轮实施打击,导致船只起火并迫使 10 艘船只撤退。俄乌动态中,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一周内第二次解除军方高官职务,双方持续互相打击,俄军打击乌燃料和港口设施,乌方则攻击俄仓储综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