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结识了一个性感漂亮的女子,支付了 11600 元两次去酒店里开房。第二次缠绵的时候,男子的防护用品滑落,当时女子就生气了,非说男子是故意的,他这个行为就是侵犯。男子表示抱歉,但是女子说得赔偿 8 万元,不然就要报个警了。双方没有谈拢,女子还真的就报个警,可最后悲催的是女子。
据公开裁判文书记载,这名男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涉案女子,双方提前谈好有偿陪侍的价格,先后两次相约前往酒店发生性关系,男子前后一共转账、现金支付 11600 元,交易全程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两人对此心知肚明。
两人第二次在酒店相处过程中,过程里安全套意外滑落,并非男子刻意为之。女子见状当场情绪爆发,一口咬定男子是故意摘掉防护用品,认定对方的行为属于性侵,要求男子拿出八万元作为赔偿。女子还放出狠话,如果男子不肯拿出这笔钱,她立刻拨打报警电话,控告男子强奸。
男子反复向女子解释只是意外,主动道歉,但是女子态度强硬,分毫不肯退让,一口咬死八万元的赔偿金额。男子认为对方漫天要价,明显是借机敲诈,坚决不同意支付巨款,双方僵持不下,协商彻底破裂。女子一气之下,真的拨打 110 报警,向警方谎称自己遭到男子强奸,希望警方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涉事酒店,将男女双方一并带回派出所分开询问。在分别审讯过程中,两人的口供出现多处矛盾漏洞,警方敏锐察觉到事情并不单纯是强奸案件,顺着线索深入核查两人的转账记录、社交聊天记录、酒店入住记录。
完整证据全部查清后,真相彻底浮出水面。警方确认两人一开始就约定金钱交易,两次酒店开房都是卖淫嫖娼,不存在男子单方面性侵的情况。安全套滑落只是意外,女子明知实情,却借着这件事狮子大开口索要八万元,拿报警控告强奸作为威胁,已经构成敲诈勒索。同时,二人有偿发生性关系,本身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案件后续处理分为两部分,首先针对卖淫嫖娼行为,公安机关对男子、女子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的治安处罚。其次女子以虚构被强奸的事实要挟他人索要巨额钱财,涉嫌敲诈勒索,警方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
即便女子没有拿到八万元,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成,并不会因为没有得逞就免于追责。法院开庭审理后,结合案件全部事实,认定女子敲诈勒索罪名成立,综合其犯罪未遂等情节作出刑事判决。
整件事情里没有赢家,男子花钱参与嫖娼,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付出时间与金钱的双重代价。而女子的下场更为凄惨,本身卖淫已经违法,还借机敲诈勒索他人,不仅被治安处罚,还要承担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留下终身犯罪案底,对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出行都会产生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
说到底,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有偿性交易本身就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千万不要触碰红线。同时不管发生任何纠纷,都不能捏造事实、以报警诬告为手段胁迫对方拿钱,这种借机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已经属于刑事犯罪,最终只会害人害己,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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