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被秦桧陷害的时候,韩世忠为什么不救岳飞?
岳飞的案子快要定下时,韩世忠直接去找秦桧,问他到底凭什么给岳飞定罪。秦桧拿不出确凿证据,只含糊地说“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马上追问:“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话说得很硬,可牢门并没有因此打开。
问题也正在这里。韩世忠不是没看出岳飞受冤,而是到了绍兴十一年,他已经没有调兵、审案和改换官员的权力。人们记得他在黄天荡、大仪镇的威风,却容易忘记,岳飞下狱前,韩世忠手里的刀已经被朝廷收走了。
绍兴十一年四月,朝廷把韩世忠、张俊、岳飞召到临安。韩世忠和张俊出任枢密使,岳飞任枢密副使,表面看都是升官。可三人离开原来的军队后,名位虽然更高,能够直接指挥的兵马反而没有了。这一步,才是后来一切变化的关键。
韩世忠在楚州经营多年,军队、粮仓、船只都很扎实。交出兵权时,他把积存的军储一并交给朝廷,其中有钱一百万贯、米九十万石,还有十五座酒库。这样做既表示服从,也等于把自己多年建立的军事根基完整交了出去。
岳飞当时还帮过韩世忠。张俊想拆分韩世忠旧部,拉岳飞一起做,岳飞没有答应。后来韩军将吏受到追查,岳飞察觉其中可能牵连韩世忠,便赶紧送信提醒。韩世忠入宫说明情况,躲过了一场麻烦,岳飞却因此更遭张俊和秦桧记恨。
这段经历说明,两人并非冷眼相看。只是岳飞还能给韩世忠递信时,案件尚未完全收紧;轮到岳飞自己被抓,韩世忠的处境已经不同。他反对和议,多次上疏,甚至直指秦桧误国,但奏章没有得到回应,反倒招来弹劾和压制。
韩世忠随后连续请求辞去枢密职务。绍兴十一年十月,他被改授醴泉观使,从决策位置上退了下来。这个官名听着体面,实际上没有指挥军队、处理刑狱的实权。岳飞案件进入最后阶段时,韩世忠已经是被排除在核心事务之外的旧将。
更麻烦的是,这不是一桩靠讲道理就能推翻的普通案件。最早审问岳飞的何铸查不到谋反证据,反而认为岳飞无罪,随即被换下。大理寺中替岳飞说话的人也遭到弹劾,连愿用全家性命担保岳飞清白的宗室成员,都受到打击。
当办案者因为不肯配合而被撤换,韩世忠即使写十封奏章,也很难让程序重新开始。何况岳飞入狱时已经没有兵权,岳家军的将领也被分化、控制。韩世忠若私下联络旧部,不会被理解为营救忠良,只会马上被扣上结党和谋反的罪名。
有人觉得,他大可以带兵劫狱。可那只是站在后世想象中的痛快。临安不是前线,韩世忠也不是手握军令的统帅。没有皇命擅自调动一兵一卒,等于公开与朝廷对抗。结果很可能是岳飞救不出,韩世忠一家和大批旧部也被拖进案中。
他还能不能进宫求情?韩世忠过去已经为抗金、反对和议多次进言,得到的多是安抚,真正意见却没有被采纳。岳飞案发展到岁末,早已不只是秦桧个人与岳飞的冲突,而是朝廷在和议、兵权和主战将领问题上作出的整体处置。
因此,韩世忠能做的事情只剩公开质问。他把“莫须有”三个字逼到台面上,让这桩案子的荒唐无法被遮住,却无法拿回军权,也无法命令大理寺放人。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也就是公历1142年1月27日,岳飞最终遇害。
岳飞死后,韩世忠的生活明显变了。他闭门谢客,很少再谈兵事,也不轻易接见从前的将佐,有时只带一两个随从骑驴游西湖。《宋史》认为,他这种近乎自我隔绝的做法,正是受到岳飞冤案的警醒。
所以,韩世忠没有把岳飞救出来,真正缺少的不是胆量,而是可以落实胆量的权力。他敢当面顶撞秦桧,已经冒了很大风险;但一个被收走军队、退出枢密院、奏章又难以上达的老将,面对已经定向运转的冤案,只能留下质问,改变不了判决。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地方,也在这里。战场上,敌人从哪里来,看得见;朝堂上的危险却不是一支军队,而是一道道任命、弹劾和审讯。等韩世忠意识到岳飞已被逼到绝境时,他过去赖以救人的兵、权和渠道,早已被一件件拿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