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男子深夜打车后发现手机落在了车里,于是主动给300元酬劳,结果遭到司机拒绝,随后男子主动连涨三次价加到1000元,可即便成交,对方仍不肯露面,男子越想越窝火,愤而联系媒体曝光。
这事儿发生在7月15日凌晨,贵阳的万先生喝了酒,打了辆出租车回家,第二天一早才发现手机和现金都落在车上了。这年头手机里装的哪样不是要紧东西?通讯录、照片、各种账号,丢了可比丢钱包还麻烦。万先生赶紧用手机定位功能联系上出租车驾驶员。对方倒也承认,东西确实在车上。
万先生心想,大半夜的麻烦人家跑一趟送回来,于情于理都得表示表示。于是他主动提出,给300块感谢费,没回应,万先生有点纳闷,以为对方嫌少,又加到了500块。
还是没动静,这下万先生坐不住了。500块在贵阳打出租车,能从城南跑到城北几十个来回。对方迟迟不松口,什么意思?万先生一咬牙,直接开到了1000块。这回,司机终于同意了。
钱谈妥了,万先生松了口气,等着对方把手机送回来,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怎么也想不到,司机说,手机放在某家超市了,你自己去拿。从头到尾,连个面都没露,就录了个视频通知了一声。
万先生跑到超市取回手机,钱也一分不少地付了,整整1000块,可越想越不是滋味。自己丢了东西,主动加价三次,从300求到1000,对方才肯“放行”,结果连个照面都不打。这哪是感谢费?这分明是赎金。
他越想越窝火,愤而联系媒体,把这事儿捅了出来,这事儿一出来,网上的评论炸了锅。有人替万先生鸣不平:手机和现金是你落下的不假,可司机捡到了不该还吗?《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金不昧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美德,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桩买卖?
也有人说,司机凭什么白跑?耽误营运时间,油钱不是钱?300块感谢费已经不少了,正常出租车跑一个晚班才挣几个钱?对方不满足,非要加到1000才肯罢休,这哪儿是“感谢”,分明是“要挟”。东西在你手上,失主急得团团转,你稳坐钓鱼台等着加价——这和趁火打劫有什么区别?
更让人心里犯嘀咕的是,司机自始至终不肯露面,就算双方最后达成了千元约定,他也只肯把东西扔在超市里,录个视频让万先生自己去取。这就奇怪了,你如果觉得自己要价合理,光明正大,为什么不敢当面交接?是怕被拍下来?还是怕被追问?还是说,连你自己都觉得这钱拿得有点烫手?
有人可能会想,这不就是个贪心司机的个例吗?可仔细琢磨一下,这事儿折射出的问题远不止一个人的人品。出租车行业有规矩,乘客遗失物品,司机有义务归还。各地都有相关的管理规定,拾金不昧更是这个行业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可当失主主动提出感谢费,从300到500再到1000,司机全程不表态、不回应,直到价格涨到对方能承受的极限才点头,这已经不是在“接受感谢”,而是在“待价而沽”,钱进了口袋,规矩破了底线。
万先生最终足额支付了千元费用,钱是要回来了,可人心呢?以后再有人丢了东西,还敢主动联系司机吗?还敢主动提出感谢费吗?还是说,以后大家都得学会“讨价还价”,你开个价,我还个价,最后像菜市场买菜一样成交?本该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善意和体谅,硬生生被做成了一笔交易。
有人或许觉得,1000块钱换回手机和里面的所有信息,值了,可这笔账不能这么算。今天丢手机的是万先生,明天可能就是你、我、任何一个普通人。当“归还失物”变成了一门生意,当“感谢费”变成了明码标价的赎金,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拿捏的对象。
万先生把这事儿曝光出来,不只是为了出口气,他是想让更多人看看,有些事表面上是个别人的贪婪,骨子里是整个行业乃至社会风气的松动。今天能为一千块把乘客晾在超市门口,明天就能为两千块把道德底线再往下挪一挪。底线这东西,破一次就收不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