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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谁死谁有理!广西南宁,一男子搭乘顺风车返乡途中,突发心梗猝死,事后家属竟索赔

不是谁死谁有理!广西南宁,一男子搭乘顺风车返乡途中,突发心梗猝死,事后家属竟索赔18万,称控司机非法营运、救助不力。车主喊冤,觉得自己没有过错,拒绝赔偿,一审法院这么判!
 
2026年2月13日,正值春运返乡潮,在广东打工的韦某开私家车回广西横州。为了分摊油费,他在平台上发了个顺风车单子,同乡赵某刚好顺路,两人就此拼上了车。
 
这趟几百公里的长途,赵某只需支付204元。除去油钱和过路费,这纯属互助性质的搭便车,韦某根本没想靠这赚钱。
 
意外发生在当晚8点多,车快开到镇上时,副驾上的赵某突然身子一软,当场昏迷。韦某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哪见过这阵仗?但他接下来的操作,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韦某迅速靠边停车,尝试喊醒赵某,掐人中、清理口鼻异物,做了所有能想到的急救动作。因为事发地极为偏僻,天黑路生,韦某根本摸不清附近医院在哪。
 
他没慌着逃跑,而是赶紧跑到村口小卖部,求助店主拨打120。等待救护车的全过程,他一直守在赵某身边,寸步不离。
 
遗憾的是,赵某因为急性心肌梗死,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本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意外,家属却把矛头对准了韦某,起诉要求赔偿18万余元。
 
家属的逻辑是:只要收了钱就是“非法营运”,且韦某救援太业余,没直接开车送医院耽误了时间。这种“事后诸葛亮”的索赔,让网友直呼寒心。
 
对此,法院给出的回答非常干脆:一分钱都不用赔!首先,那204元路费远低于商业运费,只是分摊油费,属于典型的“好意同乘”。
 
韦某不需要什么营运证,他在法律眼里就是在做好事。根据《民法典》,这种互助行为除非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否则根本不需要担责。
 
其次,关于救援是否及时。要求一个普通司机在深夜、荒郊野外准确识别心梗,且具备专业医护水准,这不仅不现实,更是对善良的苛求。
 
韦某停车、施救、求助并全程陪伴,已经尽到了一个公民最高标准的道义。家属埋怨他不送医院,完全忽视了当时路况不明和司机心理压力的客观事实。
 
最关键的一点:赵某死于自身突发疾病。心梗这种病,突发性强、致死率高,跟韦某怎么开车、怎么救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案件审理中,韦某出于人道主义慰问只愿给1000元,家属却非要18万。这种巨大的落差,反映的是“索赔补偿心理”对法理公平的野蛮冲击。
 
7月2日,横州法院正式驳回原告全部诉求,案件尘埃落定。这个判决向社会传递了清晰的信号:法律保护善意,不让好人寒心。
 
如果让一个危急时刻尽力救助的司机,去为不可抗的疾病买单,那以后谁还敢开顺风车?谁还敢向路边的陌生人伸出援手?这不仅是韦某的胜诉,更是法治社会的胜利。

信源:204元顺风车,乘客猝死家属索赔18万!法院判决:司机无责,驳回全部请求 2026-07-26 22:08·民生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