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无妨,但别挥霍父母的血汗钱!
邻居的孩子去贵阳音乐节了,在没和父母商量,就直接要钱要去音乐节,做为鹿晗的忠实粉丝,家里不给钱是绝对行不通的,父母给了钱连夜奔赴偶像。作为旁观者,我觉得有必要谈谈这种社会现象,确实值得父母和社会认真警醒。
短视频不断营造追星氛围,追星圈里攀比成风,大家纷纷奔赴线下活动、购买周边、抢票看演出,这股跟风潮愈演愈烈。许多追星的人并无收入,门票、路费、应援等开销,全来自父母辛苦挣来的血汗钱。
不少年轻人根本不顾及自家经济状况,肆意花钱跟风凑热闹,无形中给家庭增添了沉重负担。如果长期如此盲目挥霍,很容易养成不懂珍惜、体谅和感恩,肆意消费的坏习惯,分不清生活主次。
当然,喜欢偶像本身没错。我们年轻时也有自己的偶像,小学时是黄继光、邱少云、雷锋、刘胡兰、王二小、赖宁,后来是刘德华、张信哲、张学友、任贤齐等。不过,我们那个时代可没疯狂到搜刮父母的钱去看演唱会。其实适度追星也是一种生活的调剂和精神寄托,也有一部分人足够理智,靠兼职赚钱适度消费,不拖累家人。
真正不妥的,不是追星这件事本身,而是超出自身能力、透支家庭付出的盲目行为。
说到底,不管是中年人,还是年轻人,做事要有分寸。生活、变好、生存、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追星只是可有可无的消遣,千万别本末倒置,拿着父母的辛苦钱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和虚荣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