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利剑出鞘:携程滥用支配地位遭51亿天价罚单
据新华社7月25日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高达51.79亿元。过去,我们常听闻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对本国巨头开出天价反垄断罚单,而如今在国内,面对企业的不法垄断行为,监管部门同样亮出了“利剑”。这不仅是对单一企业的惩戒,更是向全社会宣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绝不允许任何企业“店大欺客”、走向垄断。
要理解此次重罚的深意,首先需认识携程这家企业。携程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在纳斯达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双重上市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作为全球领先的一站式在线旅游平台,其业务涵盖机票、住宿、旅游度假等全旅行场景,在国内核心酒旅市场的占有率极高。然而,正是这样一家掌握着海量流量与数据的基础设施型企业,却在经营中迷失了方向。
携程被处以51.79亿元的重罚,根本原因在于其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严重破坏了市场规律与公平竞争环境。具体而言,其不正当竞争手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变相“二选一”,携程以流量倾斜为诱饵,诱导优质酒店成为“特牌”,但条件是必须独家合作,不得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否则便面临限流、摘牌等惩罚;二是强制“全网最低价”,利用“调价助手”等算法工具,未经商家同意强制下调酒店房价,并剥夺商家的自主定价权。
这些行为给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对同行业而言,携程通过资本并购与流量封锁,遏制了新兴平台的生存空间,导致OTA行业陷入“存量收割”的困境,严重抑制了行业的创新活力。对上游商家而言,高额的隐性佣金与强制压价让无数中小酒店和民宿利润枯竭,陷入“不合作无客源,合作即亏损”的两难境地,怨声载道。而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虽然表面上看似享受了“低价”,但实际上,当商家利润被极限压榨后,必然会导致服务品质下降,最终消费者只能为“低价低质”买单,且丧失了跨平台比价与选择的自由。
常言道,“大鱼吃小鱼”是自然法则,但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中,我们倡导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绝不允许“大鱼”把水搅浑,让“小鱼”连汤都喝不上。市场经济的活力在于公平竞争,如果任由头部平台利用算法和流量霸权构建护城河,将生态当成“私产”,最终只会导致“一损俱损”的生态失衡。
携程垄断案创下了我国在线旅游领域反垄断第一案、新型垄断行为首案等多个“第一”,这记重锤敲给携程,也敲给了所有平台企业。它警示我们:技术复杂性绝不能成为垄断行为的“挡箭牌”,流量霸权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们期待,以此次处罚为契机,平台经济能够真正从“流量霸权”回归“科技向善”。企业做大做强值得鼓励,但必须建立在合规经营、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之上。只有打破垄断壁垒,让大企业与小微企业都能在公平的阳光下呼吸,让商家有利润、消费者有选择、行业有创新,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行稳致远,真正实现共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