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A民事案件的庭审中,被告居然拿出一份原告在B案提交的《意见书》复印件和原件,并用来攻击原告的主张。
原告很惊异,因为该《意见书》,他只在B案中邮寄给法官,快递收件人是法官,快递㡳单是法院保安室签收。按理说,已经进入法院系统的文件,被告不可能获得原件,即使是复印案卷资料,也必须有法院档案室印章,而现在变告堂而皇之地拿出一叠原告在B案提交的材料。
很显然,只有B案的法官有可能有能力把这些诉讼资料交给被告,由此也说明,B案法官与被告当事人有不当接触甚至利益往来。
原告这才发现,为什么自己的B案会被判败诉,原因原来在这。原告现在只能投诉、举报,但投了几次都没有回复,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各位法律工作者、律师为原告支招。
民事起诉技巧 民事诉讼攻略 打官司如何鉴定 民事诉讼常识 律师恶意诉讼 民事责任判定 要素式诉状模板 诉讼实务解析 法院判决文书 庭审异议 民事诉讼模板 刑事法律意见书 律师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模板 手写诉讼纸 民事诉讼知识 新民事案由 非诉讼案件 判决书盖章民事起诉技巧 民事诉讼攻略 打官司如何鉴定 民事诉讼常识 律师恶意诉讼 诉讼实务解析 法院判决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