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一点面子也不给了!
近期,巴基斯坦政府向18家中资电力企业递了一封信,想把这1700亿卢比的滞纳金给抹了。结果呢?中方企业回得比想象中的还要干脆:合同怎么写,就怎么走。一分不让,一个子儿不少。
巴基斯坦这边算盘打得响。截至2025至2026财年末,他们累计拖欠18家中资电力项目的钱已经滚到了4230亿卢比,折合人民币超过100亿。
这笔账分两块:2600亿卢比是正常的电费本金,巴方没否认,认账,只是说手头紧想分期。剩下的1700亿卢比,全是长年累月拖欠付款、一分一分滚出来的滞纳金。
巴方想的是:本金我认,滞纳金你免。听着好像挺有诚意,至少承认欠钱。可仔细一琢磨,这不就是把违约成本全推给守约的一方吗?
这件事之所以值得掰开揉碎了说,是因为它踩到了一条底线。
毕竟兄弟之间借钱还得明算账,何况这是上百亿的跨国商业合作。2015年签署的中巴经济走廊能源框架协议写得明明白白:无论巴电力机构能否从终端用户收回电费,都必须足额结清中方电站全部应得款项。
协议同时约定巴方需单独开立专项保证金账户保障中资电厂回款。巴方虽然开了这个账户,但人为设定每月最高提款额度仅40亿卢比,面对4230亿的欠款,根本堵不住缺口。
白纸黑字的协议放在那里,巴方自己把保障机制做成了摆设,现在反过来让中方让步,道理上站不住。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如果这次因为“关系好”就免了这笔滞纳金,后患无穷。
在中巴经济走廊乃至整个“一带一路”框架下,从来没有过中资企业集体豁免某个东道国巨额滞纳金的先例。一旦开了这个口子,沿线几十个国家,每个都有自己的财政困难。
巴基斯坦能用“铁杆关系”换来豁免,其他国家凭什么不能?到时候所有合作方都可能效仿“先拖欠、再求情、求豁免”的模式。
商业合同的严肃性一旦被撕开口子,修复起来可就难了。
巴基斯坦内部,其实也有明白人。在社交媒体和新闻评论区,不少当地网民指出,电力系统崩溃的原因在于内部治理失灵,不能把管理失误和制度漏洞转嫁给外国投资者。这话说得在理。
巴基斯坦电力行业的“循环债务”早已病入膏肓。根据2026年4月28日巴基斯坦官方公布的数据,截至2026年2月,电力行业的循环债务已达1.837万亿卢比
。到2026年7月16日的报道显示,政府承诺到2026年6月30日将循环债务降至1.614万亿卢比,但实际未能达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也显示,2026年初巴基斯坦电力部门的循环债务约为1.764万亿卢比。
所谓循环债务,用大白话说就是“你欠我、我欠他、大家都委屈,但账单越滚越厚”。下游偷电、恶意拖欠电费泛滥,配电企业现金流枯竭;上游发电厂收不到钱,买不起燃料;燃料供应商不赊账。整条产业链卡死在恶性循环里。
中资电厂在这条链条里是实打实履约的一方。电按时按质供了,当地缺电的老大难问题缓解了,工厂开工了,老百姓家里灯亮了。
中国驻拉合尔总领事赵世人曾在《黎明报》上强调,中资电站提供了巴基斯坦约四分之一的电力。每一度电都没少供,每一份合同都没违约。
到头来,回款一拖再拖,利息越滚越高,现在还要被要求把滞纳金一笔勾销。这换谁心里能舒服?
更让人捏把汗的是巴方的整体财政状况。2026年7月,世界银行撤销了给巴基斯坦的5亿到6亿美元预算支持贷款。巴基斯坦副总理兼外长达尔2026年7月专程来华参会,王毅外长与他举行了会谈。
中方在会谈中明确表示愿意同巴方加强合作,推动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这说明中方已经把议题切割清楚了:电费归电费,合作归合作。
该守的规矩寸步不让,该敞开的大门照样敞开。这种“红白脸”的做法,既守住了底线,又留住了余地。
历史上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19世纪,一些拉美国家陷入债务危机时,也曾向欧洲债权国请求减免。结果呢?减免了一时的债务,却打开了长期被金融控制的大门,主权信用一落千丈,后续融资成本飙升,得不偿失。
巴基斯坦如果真想解决电力困局,靠的是结构性改革,而不是指望外国投资者一次次“体谅”。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明确要求巴基斯坦进行电力行业改革,包括取消无针对性的电力补贴、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等。
这些硬骨头不啃,光靠豁免滞纳金,不过是饮鸩止渴。
说到底,这1700亿卢比滞纳金不是中方“不给面子”,而是不能给。给了这个面子,丢的是整个商业契约的里子。
这次中方企业回得干脆,不是不近人情,恰恰是对双方长远关系负责。
情谊珍贵,但珍贵在双向奔赴、彼此尊重,而不是一方无限退让、另一方可以随意违约。
亲兄弟明算账,账算清楚了,兄弟才能做得长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