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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广东东莞,一名9岁小学生放学回家,经过住宅小区门口时,一只大狗突然向他

太可怕了!广东东莞,一名9岁小学生放学回家,经过住宅小区门口时,一只大狗突然向他扑来。孩子受到惊吓,后退时不慎摔倒,造成左手腕骨折。狗主人却称,自己全程牵着狗绳,狗也没有碰到孩子,因此拒绝道歉和赔偿。家长一气之下诉至法院,索赔1200元。网友:狗没碰人也可能担责!

根据红星新闻报道,当天放学后,孩子和同学结伴步行回家。

走到住宅小区门口时,一只大狗突然朝他扑了过来。

孩子受到惊吓,慌忙躲避,结果没站稳摔倒在地。

送医检查后,孩子被诊断为左手腕骨折。

事情发生后,孩子母亲通过小区物业联系上了狗主人。

双方约好,第2天一起陪孩子到医院诊治。

可事后谈到赔偿问题时,狗主人却改变了态度。

他认为,自己遛狗时全程牵着狗绳,狗只是看到孩子后向前扑跃,并没有真正碰到孩子。

既然双方没有发生身体接触,孩子又是自己摔倒的,他就不应该承担责任,更不愿意向孩子和家长道歉。

孩子母亲无法接受这种说法。

在她看来,如果不是大狗突然扑过来,孩子根本不会受到惊吓,更不会摔成骨折。

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孩子母亲将狗主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校服费和交通费等共计12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后续产生的相关费用则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狗主人仍然坚持自己没有责任。

他表示,当时自己确实牵了狗绳,狗向孩子扑去只是“天性热情”,并没有伤人的意思。

而且事发位置处于监控盲区,监控只拍到了孩子摔倒的画面,并没有完整记录大狗扑跃的过程,不能证明孩子摔伤与他的狗有关。

孩子母亲的态度同样坚决。

她表示,自己起诉不仅是为了1200元,更是想替受伤的女儿讨一个说法。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弄清楚事情经过,调解员先后向小区物业和辖区派出所核实了事发细节。

再次与狗主人沟通时,调解员明确指出,牵了狗绳只是履行了基本义务,并不意味着狗主人已经尽到了全部看管责任。

事发时,狗绳长度过长,又正值放学人流密集时段。狗主人没有及时控制犬只,导致大狗突然向孩子扑跃,存在明显疏漏。

虽然狗没有直接接触孩子,但孩子受惊摔倒,与犬只突然扑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解员随后拿出孩子左手受伤的照片,向狗主人说明这次意外给孩子身体和心理造成的伤害。

经过多次沟通,狗主人的抵触情绪逐渐缓和。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狗主人赔付孩子一定金额的医疗费,这场邻里纠纷得以解决。

我觉得,这起纠纷的关键,不是狗的身体有没有碰到孩子,而是狗的行为是否直接造成了孩子受伤。

假如一只狗只是在远处正常行走,路人看到后自己摔倒,当然不能直接让狗主人承担责任。

可这起事件中,大狗突然向孩子扑跃,孩子为了躲避而摔倒,受伤结果与犬只的危险动作存在明显联系。

狗主人所谓的“热情”,站在孩子的角度,可能就是实实在在的危险。

尤其面对只有9岁的孩子,体型较大的犬只突然扑来,即使被绳子拽住,没有真正咬到或撞到人,也足以让孩子因恐惧而失去平衡。

牵狗绳不是走形式。

绳子牵在手里,只能说明狗没有完全脱离控制,却不代表主人已经管好了狗。

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狗主人还要缩短狗绳、控制距离,避免犬只突然扑人、追人或者冲向老人和孩子。

这件事也给所有养狗人提了个醒:判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看的从来不只是“碰没碰到”“咬没咬到”,还要看犬只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他人受伤。

文明养狗,不只是给狗套上一根绳,更重要的是始终把绳子控制在自己手中。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