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30日,中国政府通过了《婚姻登记条例》。这是中国婚姻登记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标志着婚姻登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该条例的出台是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践。它通过减少行政干预,保护了公民的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同时也促使社会观念从传统的组织包办向现代的个人责任转变。

2003年7月30日,中国政府通过了《婚姻登记条例》。这是中国婚姻登记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标志着婚姻登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该条例的出台是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实践。它通过减少行政干预,保护了公民的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同时也促使社会观念从传统的组织包办向现代的个人责任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