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睡一次,不然死给你看!”一位17岁少年手持菜刀威胁舅妈发生性关系:退让换来的悲剧!
2006年5月19号,江西某县城警笛声划破了午后的宁静。一个17岁的少年被警方当场带走,罪名是强奸。可案子到了检察院,经过仔细研究,最后竟然决定不起诉。消息传出来,网上就炸了锅。
少年叫王洪民,1989年生于江西广昌农村。初中毕业就死活不读书了,独自跑到深圳,在一家星级酒店当行李员。酒店里进出的有钱人多了,他天天看着男女开房偷欢,下班后又常泡录像厅看三级片。在我看来,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世界观还没成型,长期被这些不良信息腌着,心里那棵歪苗子早就在悄悄长了。
2005年10月,王洪民在深圳混不下去,跑到南京投奔做生意的远房表舅。表舅32岁,开了家小公司,表舅妈许红比他小四岁,在公司当会计,儿子才十个月。
表舅好心让王洪民住家里,每月给700块工资,让他送货。
起初还算太平,可2006年2月26日傍晚,王洪民下班撞见表舅妈在客厅给孩子喂奶,那一幕让他心里起了邪念。
第二天下午,他借故溜回来,趁许红洗衣服时从背后抱住她往卧室拖。许红挣扎着喊“我是你舅妈,你要坐牢的”,王洪民吓得停下,却哭着哀求:“让我试一次吧,就一次……”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许红竟然同意了,还手把手教他用安全套。
在我看来,这第一次退让,是整个悲剧最致命的一步。许红也许怕丢人、怕家庭破裂,但正是这次妥协,让一个本可掐灭的邪火彻底烧了起来。
有了第一次,王洪民再也收不住。3月18日下午,他又溜回来,强行把午休的许红往里拖。许红指着旁边孩子说别乱来,王洪民竟冲进厨房拎出菜刀,指着自己胸口吼:“不答应我就死在你家,再写遗书给表舅,看你咋解释!”许红吓坏了,夺下刀,他又软下来求“最后一次”,许红再次屈服。
4月29日,他又来,许红死活不肯,他抱起十个月大的孩子举到阳台外,问“同不同意”,许红只得第三次点头。
那段日子,许红几乎崩溃,却始终不敢告诉丈夫。直到5月19日中午,王洪民又回来纠缠,这次许红咬死了说:“今天死我也不答应!”她抓了他的衣服扔出阳台,把人轰走。
随后她给丈夫打了电话,一五一十全说了出来,夫妻俩报了警。当天王洪民就被抓了。
案子到了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最后决定不起诉。理由是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强奸——前三次许红都“同意”了,甚至有教他用安全套的细节,而且她有机会报警却没报,这在法律上成了“证据不足”。
网上很多人不服:拿菜刀威胁、拿婴儿威胁,怎么就不算强奸了?
在我看来,法律和道德确实有距离。检察院依法办事,挑不出毛病。但道德上,这个17岁少年的行为已经恶劣透顶。
让我更痛心的是许红的第一次退让。面对荒唐要求,本该断然拒绝、立刻报警,可她却选择了“息事宁人”。这种退让不是善良,是纵容。
正是一次次的妥协,让王洪民从哀求到持刀,再到拿孩子当筹码,一步一步变本加厉。退让换来的从来不是平安,而是更大的灾难。
另外,王洪民的家庭教育也出了大问题。初中毕业不读书,家里管不住就撒手,十几岁扔进社会没人引导,整天泡在不良录像里。
一个孩子价值观还没成形,就掉进了成人世界的混乱里,不出事才怪。我始终觉得,孩子可以不成才,但不能不成人。家庭是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塌了,孩子就容易走偏。
这桩案子过去快二十年了,每次回想都让人唏嘘。一个17岁少年,一时冲动毁了三个人的安宁;一个本该及时喊停的舅妈,一念之差把自己推得更深;一个好心收留亲戚的表舅,引狼入室后家庭破碎。
伦理的底线一旦被突破,退让和纵容只会让悲剧越滚越大。警笛声终会散去,可留在每个人心里的伤,怕是一辈子都愈合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