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有一套1000万豪宅准备出租,就把钥匙放在中间这里,便于看房,结果让男子没有想到的是,房子没有租出去,女中介却偷偷入住了,幸好男子手机连着监控,男子找中介要说法,女中介还狡辩称,客户爽约,太晚了,她才不得已住下的,男子不相信,女中介直接拉黑男子,男子愤怒之下投诉到平台。
男子在2023年花了1300多万,买了套168平的二手房。
当时房价还在高点,后来市场不太行,他就想着先出租,回点血。
男子把房子独家委托给了贝壳旗下的“青鸟住家”帮忙招租,月租金定在2万元。
为了方便中介带人看房,他把钥匙和门禁权限都给了过去。
房子里装了监控,男子平时没事会手机上瞅两眼,心里踏实。
那天男子习惯性地打开手机看监控,发现摄像头离线了。
他赶紧翻看之前的监控录像,结果看到了让人后背发凉的一幕——
前一天晚上11点多,一个短发女人进了他家客厅。
这人进门第一眼就看到了电视柜上的摄像头,张嘴来了一句“我X,这业主有监控”。
接着她把全屋灯都打开,掏出手机一边拍一边介绍:“看一下这套丹枫四季……这边有摄像头”。
然后镜头被掰向了天花板,她凑过来说了句“价格两万左右”,屏幕就黑了,监控被拔了。
男子赶紧联系中介公司查情况,一查才发现,这个女子是贝壳的经纪人,当天晚上她把车停在男子的车位,进了男子的房子就没出来。
一直待到第二天早上8点05分才坐电梯下楼,8点07分上车,8点09分跟着其他业主的车混出了小区大门。
男子注意到,她出电梯的时候连衣服都换了。
男子找这个女中介对质,对方承认在他房子里“休息了”,但坚称没动过房子里的任何东西。
至于为什么拆监控,她说当时跟家里人打电话,不想让业主通过监控听到。
男子反问,不想让人听见你出去打不行吗?非得拆监控?女中介说自己考虑不周全。
对于换衣服的事,她说那是外套,夏天热,房子空了很久有灰尘,不想穿着带灰的衣服走。
至于跟车逃停车费,她说没印象了。
男子请了第三方验房师对房子做了全面检测,好在没发现重大财产损失。
因为没造成实际损失,派出所那边也没法立案。
贝壳方面后来回应说,这个经纪人当天晚上是约了一个做直播的租客半夜12点来看房。
结果客户爽约没来,她没及时离开,就在房子里住了一晚。
贝壳表示已经向业主道歉,检测费和保洁费用由公司承担,涉事经纪人已经暂停作业,会严肃处理。
男子说他不打算索赔,但看这个女中介从头到尾的态度,还在考虑要不要走法律途径。
这件事就是女中介无视行业规则,把信任当空气。
男子花1300多万买的房子,钥匙交给中介,图的就是省心、专业。
结果呢,半夜11点多,一个拿着钥匙的陌生人闯进来,第一反应是骂了句脏话,然后熟练地拆掉监控,大大方方住了进去,这事儿搁谁身上不头皮发麻?
女中介给出的解释,都是一套又一套的狡辩,什么客户约了半夜12点看房,人没来,她就在房子里住了一宿。
问题是,客户爽约跟你在别人家过夜,这中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深更半夜进陌生人家,第一件事就是拆监控,这哪是考虑不周全,这分明是心里清楚自己在干不光彩的事。
至于换衣服、跟车逃停车费这些细节,更让人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男子最后发现房子没被损坏,选择了不索赔,但这不代表这件事就能轻飘飘翻篇。
中介这个行业,靠的就是业主和客户的信任吃饭。你拿着人家的钥匙,就等于扛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这一次信任被这么糟蹋,以后业主再找中介,心里能不犯嘀咕吗?
平台光是把人停职是不够的,得拿出真章来,把规矩立清楚,让所有人知道,越了这条线,代价是实打实的。
从法律上看,这件事的核心在于,女中介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代为招租”的授权范围。
钥匙是用来带人看房的,不是用来开门过夜的。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他人的住宅等私密空间。
男子从未同意女中介在房子里留宿,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男子隐私权和住宅安宁的侵犯。
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也明确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可处拘留并罚款。
虽然男子这次因为没造成实际财产损失,派出所没立案,但这不代表行为本身合法。
所以法律的红线就在那儿摆着,拿着别人的钥匙,就得守住自己的手和脚,这是底线。
内容来源于: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