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人民的名义》时,我心里一直藏着个多年的小疑问,纯粹出于好奇,想问问大家。
剧情里,九十年代初金山县修路出了人命,王大路主动站出来替李达康顶雷辞职。事后,李达康和易学习各拿出5万元,凑成10万给王大路作为下海创业的启动资金。
一边是当地农户连5元修路集资款都掏不出来,被逼得绝望自尽,足见当时山区底层百姓生活极度窘迫;而在八九十年代,万元户都极为罕见,县委书记和县长当时收入也不高,就算有多年积蓄也难凑够万元,可这两位县级干部却能各自轻松拿出五万巨款。
我很欣赏这段剧情所塑造的情义与担当,绝无挑刺之意,只是单纯感觉这种时代反差感太强烈,有些违和。不知是我对那个年代的记忆有偏差,还是剧本为了塑造人物做了艺术加工?有了解那段历史、刷过很多遍剧的朋友,欢迎留言分享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