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请转发扩散给各位有房有车位的业主
当下经济环境下房企债务纠纷大幅增多,特意提醒所有已购入住宅、产权车位,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业主,务必高度重视自身资产风险!
不要产生误区:签完购房合同、结清全部房款与车位款,不代表房屋、车位产权完全归属你。在不动产权证正式办结前,这套住宅、产权车位在法律登记层面仍归属开发商名下资产。
一旦开发商牵扯债务诉讼,债权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直接查封你实际入住、使用的房屋与车位;若开发商后续败诉且无力清偿欠款,被查封的房产、车位将会被法院依法评估、公开拍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如果房屋、车位早就具备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仅仅是业主自身嫌手续繁琐、疏忽遗忘,长期拖延不去办证,会被法院判定为买受人存在自身过错。哪怕你实际长期居住房屋、正常使用车位,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时,诉求也极有可能被驳回,名下房屋、车位依旧会推进拍卖流程。
房产、车位一旦被拍卖,你无法保住物业,只能事后另行起诉开发商,追讨已支付的购房、购车位款项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房企深陷债务危机后大多资产匮乏,这笔钱款能不能全额追回、何时追回,都存在极大变数,极有可能面临钱款无法足额兑付的损失。
关键维权实操要点
1. 若小区张贴不动产查封公告,十五日是法定维权窗口期,务必在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材料,逾期将丧失优先抗辩时机。
2. 与法院沟通、提交举证材料时,千万不要自述是“懒得办、忘记过户”导致迟迟未办证;立刻整理留存全部证据:书面催告开发商配合过户的记录、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证事宜的回执、沟通办证的聊天记录等,尽可能弱化自身过错认定,提升异议成功概率。
3. 长期未办证业主尽快自查:确认房屋、车位是否达到过户标准,主动书面催促开发商配合完成登记,尽早办结不动产权证,从根源规避资产查封、拍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