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火灾救援现场,群众里面好像还有个黑人小伙。
不过,这种拉法应该是很难承受掉落人的身体的,更悲剧的是,母女俩坠楼时,撞到三楼架空层挑檐,于是改变轨迹,没能接住。
其实,消防队时间上已经够尽力了,到达现场用了5分钟,开展救援5分钟。
至于救生气垫和云梯为什么不能用?原因也解释了:楼下是绿化带和变电箱,根本没地方铺开。
那剩下的办法就只能是冲楼梯、破门进去救人,同时在有限空间里用床单之类的土办法接着点。
有人问,既然云梯和气垫都展不开,这小区消防到底合不合格?这就说到关键了。
按目前的消防法规,小区消防合格,简单来说就几条:消防车能开进来,设备能用,每年有检查,扑救面上不能有杂物。
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个“扑救面”上。
什么叫扑救面?通俗讲,传统居民楼一般会选南面或北面,比较长的那一面,作为消防登高救援的专用面。这一面下面不能有变电箱、绿化带这些碍事的东西,是专门留给消防人员干活用的。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母女俩坠楼的那一面,到底是不是扑救面?
如果是,下面却有杂物,那就可以追究建筑商或物业的责任,消防验收没过关。如果不是,那建筑商和物业要担的责任就很小了,人家把设施放在非救援面,按规定不算错。
遗憾的是,光靠网上流出的几张照片,谁也没法断定那面到底是不是。只看到下面有绿化带和变电箱——这能说明问题,也不能完全说明问题。
毕竟按规定,两长面只要留一面当扑救面就行了,另一面放这些设施是正常的。但谁也不能保证,这个小区当初施工时就没搞错,真就把这些设施修到扑救面上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