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女子上班下班,不早来一分,不晚走一分,领导对她点名批评: 我还没走,你就先走,这次扣工资500元,下次翻翻,不扣到你肉疼,你不长记性!员工立马转给他1000元: 别等下次,我现在就给你,我就看你敢不敢要?我拿8小时钱就干8小时活,别给我讲奉献,你耗几点是你的选择,保安天天守到最后,也没见你给他分点股份!
下班时间刚到,女子立马拎起包包,她一分不早,一分不晚,迈开步子就往外冲去。
她没想到,领导早就盯她多次,这次看她又是第一个冲出了办公场所。
领导气的脸都白了,他忍了又忍,这次再也忍不住了。
他立马在155人的工作群里,发了一条齐整整的小作文。
他就说了: 严重通报批评,你每次卡点下班,永远第一个走!
我还没走,你就先走!严重违反了公司加班规定,这次扣工资500元,不扣到你肉疼,你不长记性!
如果再走,罚款翻倍,每次扣1000元,一点奉献精神都没有!
然后他@所有人,要群里的同事们引以为戒。
领导以为,他这么说了,立马就能把女子吓住,可没想到,女子看到之后,立马给他回了更长的一篇小作文。
女子说了,我拿8小时钱,就干8小时活,休想绑架我下班时间。
迟到一分钟你扣80元,加班时你咋不说给多少钱?
我不加班违反了哪条劳动法?麻烦领导给指明一下。
您愿意耗到几点,是您的选择,凭啥要我陪着加班?
你看咱门口保安,天天守到最晚的时间,也没见您给他分点股份,你与其这样压榨员工,不如先把按劳付酬的规矩讲讲清楚!
女子接着说道: 我不加班,你罚我款试试?看不惯我就开除我,开不了您就忍忍!
随后,女子给他转了1000元,就看他敢不敢收: 您别下次翻倍,这次我就转1000给你,你敢不敢要吧?
这时,群里瞬间安静,没见领导再有下文,之后,这张截图被发到了网上,个人说着个人看法。
有人就说了,既然是迟到1分钟就扣80,那么晚走1分钟也应该加80,这样大家都不走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也有人说,卡点没有必要,又不是学生下课要抢饭吃,下班时间到了关电脑,换衣服,到出门时怎么也要两三分钟。
如果一分不差的出门,说明你还没到点就已经提前准备好下班了,实际工作时间不够。
更有人说,员工说的没有问题,大家听起来也很痛快,但我要是他领导,必须想办法弄走,我是老板的话,赔2月工资也得赶快请走!
那么问题来了,员工卡点到底违不违法,要不要扣钱?领导因为卡点就扣500,扣1000,有问题吗?
其实,这领导说话就有问题,他要没走,别人就不能走,公司的下班时间是看他的行程表定的?
随口就说扣你500,下次翻翻,根据何来?谁定的规则?
迟到1分钟扣80,多干1分钟就讲奉献,这事放谁身上愿意做?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企业本身没有罚款的行政权力,领导单方面作出的500元扣薪决定没有法律依据。
即使写入公司规章制度,也会因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而无效。
这位员工转账1000元的做法看似冲动,实则点破了领导罚款行为的违法本质。
没有合法依据的处罚,即便员工主动递钱,管理者也是不敢收的。
管理者的权威不是靠熬时长、压榨员工个人时间建立的。
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设立公平的制度,才能获得员工的尊重。
一个不懂劳动法的人,坐在领导岗位,看谁不顺言,动不动就扣工资!
岂不知工资是职工的劳动基本保障,法律保障每一个劳动者的收入。
即便是要扣钱,也要有根有据,奖罚分明,而不是张口就扣钱,加班讲奉献!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