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现象与新中国发展
新中国建设至今已77年,期间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的历史事件,即“大转折”,而“大转折”确定的标志起点就是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分田单干事件,继后引发了全方位的变化。从社会变迁角度上思考,小岗村分田单干事件应称之为“小岗现象”。认真研究小岗现象有助于理解和帮助解决现实问题。
小岗现象的本质是什么呢?答案就在小岗人立下的那份“契约”上,即:"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刹(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这份契约我们不妨称之为“小岗契约”。
我们曾经用“血契”、“托孤”等词渲染过小岗契约,这些都不是小岗契约的本质。小岗契约蕴含着的社会学上的本质意义,就是那句“不再向国家伸手要粮要钱”,但前提是“分田单干”。那么,不分田单干怎么干呢?那就是依然实行当时的人民公社制度,大家一起干。完整的意思就是一起干,我们向国家要粮要钱,要想摆脱向国家要粮要钱的局面,分田单干就可以解决。
小岗人为什么会有把“饿肚子”的原因归咎于“集体干”,而把“吃饱饭”、“过上好日子”的希望寄托在“单干”上呢?这与当时的国情有关,也就是人们那种“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营生理念仍然是基本思维逻辑。虽然从形式上划定中国封建制度于1911年的辛亥革命结束,并描述为“推翻了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 。但作为农业大国,国民思想意识仍然是封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