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很简单,在6月的中旬,江苏扬州王先生买了银鹭花生牛奶,其广告宣传语就打着“百分百有奖”活动,消费者扫码时发现二维码被提前核销。客户提出异议并且在公共媒体上发布了事件过程,最终银鹭也承认,是经销商在流通环节出了纰漏,经销商工作人员提前偷偷扫码领了奖。
本来银鹭方面想按照最高奖6666元了结此事,并且要消费者收回网上文章,消费者不肯。最终在等待一个多月之后,消费者于7月27日收到银鹭10000元赔偿款。到这里事件其实已经结束了,银鹭方面可以发一个自己的处理过程,对自己流通环节的疏忽进行反思即可,消费者收到款项之后,也可以做一个事件说明。
但是当看到汇款留言之后,消费者真的气炸了。转账附言标注“客诉处理(王*敲诈)”,这是个什么意思啊?本来都承认自己的工作疏忽了,现在却在内部定性消费者涉嫌敲诈?如果真的他们认为消费者涉嫌敲诈,并且有了证据,他们也就不应该去给这1万元啊!如果认为消费者不涉嫌敲诈,愿意给付这1万元,那就认认真真认错即可。这个骚操作到底是啥意思呢?
犯错挨打要立正!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常识吧。消费者气愤不过,向当地警方报案。后续考虑不排除提起民事诉讼。做企业怎么可能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的,连个基本的理性都没有。非常不理智的行为,客服和内部工作人员,真的没有一点点专业素质。
本来扫码中奖事件已经了结,但现在因为这汇款留言又另生波折,而且这个风波有可能比前面的事要恶劣的多。原来针对这家企业不能有意见表达,不能有投诉吗?假如表达了,那就是涉嫌敲诈吗?他们是什么样的一个无脑逻辑啊?
大家觉得呢?建议企业真诚面对消费者,该认真反思就认真反思,该公开道歉就公开道歉。比相隔幼稚的小孩子一样耍脾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