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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已婚男子,因为妻子怀孕生娃没法房事,可男子每天都想要做羞羞之事,就在外面发现

一个已婚男子,因为妻子怀孕生娃没法房事,可男子每天都想要做羞羞之事,就在外面发现了一个年轻女子,见面后二人折腾了一晚上,男子昏昏欲睡,这时手机亮起,一旁的女子点开查看,竟然看到男子手机里有小宝宝,这才确定此男竟然已婚已育。女子气愤的很,毕竟当初男子跟她交往,一直表明自己是单身人士。女子这就是被迫成为第三者,她不甘心。

跟男子表态之后,女子立刻就把男子给告了,因为他侵犯了自己的人格。

根据财经杂志,8月3日报道,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观察中。我们来了解下案件详细。

这位男子名叫聂某,文化水平比较高。

聂某在跟妻子结婚之后,妻子很快就怀孕了。

而聂某是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妻子怀孕了,作为男人,他没法忍受了。

所以趁着妻子不注意,聂某就准备到外面去找个小女人玩。

要说聂某去哪里找呢?

他跑到相亲的网站上去,先给自己的资料做了一下美化:高学历、高富帅、单身优质青年。

要说看到这样的标签,任何美女都会倒贴过来啊。

当然,其中就包括一个年轻女子小莫。

可是小莫又不跟聂某一样,她不是来玩玩的,她是要真诚的相亲了结婚的。

而不是说像聂某这样,已婚、快已育了,还要到这类网站上,找美女约会。这个着实不应该。

二人一番私信聊天,一番合意,就互相加了联系方式,小莫是个大美女,聂某当时一眼就看上她了,线下奔现之后,内心也是很喜欢对方。

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二人经常就会约会、开房,确定了男女关系。在小莫看来,就是正常的男女朋友交往的关系;可是在聂某这边,那就属于不是很正当的关系了。

而令小莫没有想到的是,本以为是幸福的开始,谁知道自己就是被迫成为了第三者了!

一开始,聂某掩饰的很好,孩子后来也生育了,一切都很正常,他两头跑,大家、小家的都能照顾到。

可后来,小莫逐渐开始发现了猫腻,就是每次到某个固定的时间点,聂某就会躲起来接听电话,要么就是下楼打视频。

直到有一天晚上,两个人亲密了之后,聂某昏昏睡去,此刻电话亮起来了,小莫点开一看,里面是个婴儿的视频。

到这个时候,一切真相才算浮现出来。

得知自己被介入人家家庭、被迫成为了第三者,小莫伤心不已。

但是更多的是,她认为就是聂某的错,都是他欺骗自己在先,因为聂某说来相亲的,双方都是奔着结婚去的。

小莫忍无可忍,把这件事给公开了,公开之后,聂某的母亲反而过来恐吓小莫,要么来家里围堵,或者就是放狠话,在网上发声要报复小莫等等。

小莫的安宁权完全受到侵扰,报了警之后,聂某的母亲被办案人员处以罚款。

而聂某也被小莫给告了,因为他涉嫌侵犯人格权,欺骗小莫跟他发生了关系。

小莫胜诉之后,对方赔偿1万元,但是仍然没有道歉。

据悉,目前聂某已经入职了某单位,正常工作中。

从法律上来分析,如果婚内男女瞒着原配,在外面跟第三者长期的共同生活,对外还宣称是夫妻,极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跟对方结婚,要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要构成本罪的门槛比较高,本案的情况可能不涉及到重婚罪。

获罪的主要两种情况为:

第一、再次办理的结婚证登记,这个直接就构成了法律重婚。
第二、没有再次登记,但是对外是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属于事实重婚。

本案男子就是骗色,谈恋爱,偶尔的同居发生亲密的关系,但是尚且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女子可以走民事侵权来维权。

《民法典》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了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男子的行为定性,可以为人格权遭受侵权,存在主观恶意、以及欺诈的而过错,明知道自己已婚,但是还是故意刻意的隐瞒重大事实,以缔结结婚作为引导,发生了关系。

所以说男子剥夺了女子婚恋的知情权,处分了自己的交往权利。男子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应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