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的丈夫还是坐不住了,他出来回应争议。说自己不是什么都不愿给朱女士,而是一切的主导都是朱女士,赔偿方案是朱女士定的,他也同意了,可是朱女士却不通知他一声就搬走了。
他的意思是朱女士不像大众看到的这么可怜,他一直给她高额的生活费,她的社保也在自己的公司交。
朱女士说的冷冻胚胎一事,也是一场误会,他没说不同意销毁,是因为医院说终止了,他以为就是销毁了。
如果他真的愿意销毁胚胎,为什么要伪造假结婚证去冷冻胚胎,医院为什么又在当事人都同意的基础上,还一直不肯销毁,这也不合情理啊。
还有既然朱女士提出财产分割方案他也同意了,为什么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书上又成了0,这你怎么解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