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杨博钦博士谈:六大绿色金融工具的功能边界、业务模式与实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杨博钦博士谈:六大绿色金融工具的功能边界、业务模式与实务特征

一、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绿色项目最基础、使用规模最大的债权类金融工具,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过程中,为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新兴支柱产业重资产建设提供主力资金支持。绿色信贷依托商业银行体系开展,资金供给规模大、综合融资成本相对偏低,可匹配项目建设、运营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但绿色信贷对主体信用、抵质押条件要求较高,通常需要企业提供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作为增信措施,同时会占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对于缺乏传统抵押物的市场主体形成一定融资约束。二、融资租赁(金融租赁)

融资租赁作为绿色金融谱系当中重要的类债权工具,以“融物实现融资”为核心特征,广泛应用于水电、风电、光伏、储能等重资产实体项目。按照业务模式划分,主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融资性售后回租两类,二者交易结构、会计处理以及增值税处理上存在显著差异。直接融资租赁模式下,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需求向设备供应商采购指定设备,再将设备出租给实体企业使用,企业按期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可按约定留购设备所有权。该模式融资门槛相对银行信贷更低,更加看重租赁物本身的资产价值与项目未来现金流,无需企业额外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同时不占用企业主体银行授信额度;租期可以匹配设备全生命周期,能够根据项目投产节奏设置宽限期、灵活调整租金偿付方案,企业仅需少量保证金即可撬动设备全额资金,节约自有资本金投入。在税务实操层面,对于机器设备、新能源组件这类有形动产类直接融资租赁,在承租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赁物用于应税经营的前提下,出租人可就全部租金(含本金与利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人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非实现设备价款一次性全额抵扣。需要注意,承租人取得的是融资租赁企业开具的租金发票,设备生产厂商向租赁公司开具的设备采购进项发票归属于出租方,承租方无法取得该票据。与之形成对比,融资性售后回租在税收定性上归属于贷款服务,适用6%税率,对应利息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租赁标的为厂房等不动产,则直接融资租赁适用9%税率,不执行13%的有形动产税率。融资性售后回租更多用于盘活企业已经建成的存量固定资产,企业将自有设备、电站资产出让给租赁公司,再重新租回继续使用,在不改变设备实际使用状态的前提下获得一笔中长期资金,该方式非常适合存量清洁能源项目盘活存量资产。三、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属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是实体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获取中长期绿色资金的重要路径。相较信贷与融资租赁,绿色债券面向公开市场发行,资金来源更加多元,能够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树立绿色主体市场形象。绿色债券对发行主体资质、信息披露要求较高,更适合具备一定规模、信用评级达标的企业,可用于新建绿色项目投资,也可用于存量绿色项目债务置换。四、碳金融

碳金融工具是依托碳排放权、核证自愿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衍生出的特色绿色金融品类,区别于传统债权融资,其价值锚定在生态环境效益之上。主要包含碳排放权质押融资、CCER质押、碳资产回购、碳远期等业务形态。碳金融工具可以把企业的减碳收益转化为可质押、可交易的资产,为项目补充增信手段,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但碳金融工具高度依赖碳市场制度建设,环境权益价值存在市场波动风险,一般不作为项目的主导融资来源,更多发挥补充增信、收益对冲的辅助作用。五、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属于股权属性的集合投资工具,由政府引导资金、产业资本、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投向绿色低碳相关产业项目。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项目主体,不要求固定还本付息,能够充实项目资本金,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适配项目前期资本金缺口。政府引导类绿色基金还能够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撬动更大规模社会资本流入绿色领域。但产业基金存在投资周期长、退出渠道约束较强的特点,对项目成长性、治理结构具备较高要求。六、股权及资本市场资本化工具

股权及资本市场资本化工具,涵盖私募股权融资、IPO、定向增发、基础设施REITs等细分品类。私募股权更多适配处于初创、成长期的产业主体,通过出让部分股权获取资本金支持;IPO与定向增发依托公开资本市场,实现大规模权益资金募集,适合已经具备稳定经营业绩的成熟绿色企业。基础设施REITs则聚焦存量重资产,将水电、风电、光伏等已经运营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帮助企业实现存量资产盘活,回笼资金反哺新项目建设。该类工具能够大规模补充权益资本,降低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但对企业经营业绩、合规治理、信息披露有着严苛标准,介入时序偏向企业发展中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