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普法纪实: 2015年,一袋栗子,一个“最”字违反广告法,杭州一炒货店被判罚10

普法纪实: 2015年,一袋栗子,一个“最”字违反广告法,杭州一炒货店被判罚10万

杭州西溪路78号,方林富炒货店。2015年冬,牛皮纸袋上印着“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糖炒栗子照卖。有人买了半斤,盯住那个“最”字,举报。西湖区市监局来人拍照取证,依新 《广告法》绝对化用语条款,开罚单:20万。店主懵了——“最好”也要钱?复议维持。打官司,2018年5月西湖法院一审改10万,同年9月杭州中院二审维持;2020年浙江高院驳回复查申请。一袋栗子,一个“最”字,从20万落到10万。老方继续翻锅,纸袋换了新的。

信源:杭州网2018-05-23《方林富“最”字案一审宣判罚款20万变10万》、中新社2018-05-23电、浙江在线2018-09-14《罚款10万元!杭州方林富“最”字案今日终审宣判》、西湖法院(2016)浙0106行初240号判决书、浙江高院2020-01-02驳回再审裁定。

律师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