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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被立案调查!结局基本锁定,后果远比想象严重 最近郭德纲演出违规被立案的消

郭德纲被立案调查!结局基本锁定,后果远比想象严重

最近郭德纲演出违规被立案的消息刷屏全网,看完整件事的细节,我真心觉得这次的风波没那么容易翻篇,三种最终结果基本已经锁定。

事情发生在7月24日。当天,郭德纲随麒麟剧社在武汉人艺中南剧场演出京剧《济公活佛》,他饰演济公时,临场唱起了电影《铁道游击队》的经典插曲《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原本那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微山湖上静悄悄”,被改成了“紫禁城中静悄悄”,后面又加入了一段戏谑式唱词。

现场把它当成了一个包袱,可视频传到网上之后,有人直接向武汉文旅部门举报了。真正让事情性质发生变化的,是8月11日。

武汉市文旅局核查后确认,这场《济公活佛》本身是取得了营业性演出许可的,但郭德纲现场出现的这段具体改编内容,并没有体现在举办单位事先提交的报批材料里。

随后,武汉市文旅局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8月13日,市、区两级文旅部门再次确认,目前案件由武汉市文旅局立案调查。

很多人看到这里,可能觉得不就是现场临时改了几句词吗?问题恰恰就在“临时”这两个字上。

营业性演出不是演员上台以后想加什么就加什么。现行规定写得很明确,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材料里,本身就包括“节目及其视听资料”;如果申请材料里的事项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报批。

所以这次真正被盯上的,并不只是“这几句改得好不好听”,而是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已经审批过的商业演出,演员能不能临场加入没有报批的内容?

而接下来的三条责任路径,也就基本摆在桌面上了。第一种,如果最终认定这段内容构成“变更节目未重新报批”,那就进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处罚范围。

这里的处罚力度并不只是网上很多人以为的“批评教育”。

按照现行条文,对变更节目未重新报批的情形,可以依照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处罚规则处理: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罚款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当然,直接承担这一条行政责任的核心对象是涉事演出举办单位,并不能简单理解成“郭德纲个人已经被罚多少钱”。

但事情麻烦也恰恰麻烦在这里。一场商演背后不是一个演员,而是一整套演出审批、经纪、主办和许可证体系。一个台上的“现挂”,最后可能变成台下一家机构的行政处罚记录。

第二种,如果调查不只停留在“没有报批”,而进一步认定演出内容本身触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性质还会往上走。

这其中就包括“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情形。到底郭德纲这段改编够不够得上这个程度,目前必须等执法部门作出认定,谁也不能提前替官方下结论。

但一旦触及这一层,法规同样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而且营业性演出现在还有信用监管制度,行政处罚信息依法纳入监管并及时公布;如果一个经营主体两年内两次受罚后又发生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还要从重处罚。

这才是“后果远比想象严重”的地方。罚一次钱可能只是数字,许可证和信用记录却直接关系以后还能不能顺顺利利办演出。

第三种,则是很多人忽略的版权问题。《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并不是拿过来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法律界人士分析,这首作品目前仍处于著作权保护期。如果商业演出没有取得相应授权,对原有歌词进行改动并公开表演,就可能涉及表演权、修改权、改编权甚至保护作品完整权等问题。

这一条和文旅部门的行政处罚还不是一回事。如果权利人进一步主张权利,就可能进入民事责任范围。尤其如果最终能够确认改词是表演者本人现场自行创作并实施,那么演员本人也存在被认定为相关侵权行为直接责任主体的可能。

所以郭德纲这次真正碰上的,并不是简单的一场网络争议。一边是节目报批,一边是演出内容监管,另一边还有著作权。

以前相声、戏曲最讲究临场发挥,观众一句话,演员顺手就能接出一个包袱。但到了大型商业演出的舞台上,“现挂”前面还多了一道看不见的线——报批。

包袱可以现想,法规不会跟着现改。郭德纲在舞台上几十年,最擅长的就是把意外变成笑料。

可这一次,这个临场包袱最后究竟值多少钱、会不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会不会牵出版权责任,恐怕得等武汉文旅部门给出最后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