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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大部分法案,到了台“行政院”卓荣泰这里,不签字,不副署,不执行,这样

台“立法院”大部分法案,到了台“行政院”卓荣泰这里,不签字,不副署,不执行,这样就造成台“立法院”成为可有可无的机构,一次不执行,两次不执行,那么回回不执行,时间一长就会出现严重问题,台湾省的政体就会发生严重扭曲,渐渐就会向独裁方向发展,现在台湾省的实际情况就是这样,赖清德等人已经走上了军事独裁的道路。

台湾地区近来的政治冲突,有一个越来越绕不开的问题:“立法院”表决通过的法律,究竟还能不能依照既有程序落地?

2025年12月15日,卓荣泰公开宣布,对“立法院”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再修正版不予副署。到了2026年3月,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卫星广播电视法》《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立法院组织法》等三项修法,又被卓荣泰以“不副署”方式挡下。在此之前,2026年2月通过的“眷改条例”相关修法也遭到相同处理。短时间内接连出现这样的案例,已经很难再被视作单一法案引发的偶发摩擦。

按照台湾地区现行制度文本,第37条规定,总统公布法律和发布命令,需要行政院长副署。真正引爆争论的是,这项规定究竟只是程序上的责任机制,还是意味着行政院长拥有拒绝签署的实质权力。台湾政坛对此并没有共识。

卓荣泰给出的解释是,一旦他认定修法严重违反权力分立、财政纪律或者既有司法结论,行政部门便有守住制度底线的责任,因此可以拒绝副署。反对阵营则认为,如果“行政院”认为法案无法执行,本来存在覆议、司法审查等渠道,行政负责人不能自己判断一部已经三读通过的法律有没有资格生效,否则等于额外创造出一项行政否决权。

一部法律通过以后,只要行政部门认定存在问题,就可以阻止其进入实施阶段,那么“立法院”的表决究竟还有多少实际约束力?第一次可能被解释为特殊事件,第二次仍能称为政治僵局,可当同一种手段不断使用,制度惯例也会随之改变。今天赖清德当局可以用,未来任何一个执政集团同样可能援引这个先例。

卓荣泰认为,这项修法会冲击中央财政与预算编列权限,还批评相关立法过程缺乏充分讨论,所以拒绝副署。行政部门把自己的做法解释成保护权力分立。在野党看到的却是另一幅图景:行政部门本来就拥有政策规划、预算编制和庞大的执行系统,如果连民意机构完成表决后的法律都可以被行政机关自行挡住,那么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原有的平衡就可能发生变化。

卓荣泰一次拒绝副署三项不同领域的修法,其中涉及媒体频道执照、党产处理以及“立法院”助理费用制度。国民党、民众党随后公开批评行政权不断扩大,认为这种方式会架空立法部门。三项内容完全不同的法律,却使用同一种办法阻断,才是外界关注的重点。

行政部门当然也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认为部分修法可能违反既有司法判断、平等原则和权力分立,因此拒绝副署是在履行守宪责任。2025年12月19日,台湾地区“宪法法庭”也判决当年《宪法诉讼法》的部分修正条文违宪失效,说明司法机构仍然在参与重大制度争议。因此,台湾目前并不是所有立法、司法机制已经停止运转,而是行政、立法与司法之间正在发生少见而持续的权力碰撞。

赖清德上台后持续推动所谓“全社会防卫韧性”,把过去的防空、防灾演练进一步整合,强调扩大民间组织、地方行政系统和普通民众参与。2025年举行城镇韧性演习,2026年相关全民防卫动员演练继续推进,安全、防卫、社会动员在台湾公共治理中的分量明显增加。

单看这些措施,并不能直接得出“军事独裁”的法律结论。真正值得警惕的是另一种组合:当安全与军事议题不断扩大,行政部门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而民意机构对行政权的实际约束能力却因为“不副署”等争议逐渐下降,政治权力就可能出现明显失衡。

今天被挡住的可能是蓝白阵营推动的法律,明天如果政党轮替,同一种办法完全可能被另一批人拿来使用。制度一旦允许行政机关根据自身判断选择哪些法律可以进入实施阶段,“立法院”即使照样开会、质询、表决,其实际作用仍可能受到削弱。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岛内任何政治力量都不应借复杂的两岸局势和安全议题推动行政权无限扩张。真正关系台湾民众切身利益的,是行政、立法、司法能否保持基本制约,而不是谁掌握行政机器,谁就能决定哪些表决结果有效。

赖清德、卓荣泰若继续把“不副署”从少见措施变成常用政治工具,问题就不再局限于几部法律。一次突破制度惯例或许还能争论,持续突破便可能形成新的惯例。当行政权越来越习惯替民意机关作出最后判断,台湾地区政治结构出现强人化、军事化和威权化风险,也就不再只是口号式争吵,而会成为必须正视的制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