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三张票放零食,不让座有错吗?
我很疑惑,一个身份证应该不能买两张同一车次的票吧?但这俩姑娘能买到三张,大概率是用两个人的身份证买了三张——比如一人名下两张?那也不对啊。检票怎么检票的?这事儿确实有点迷,但列车员现场核验后确认三张票都合规,说明购票环节没毛病。那我就更搞不懂了。
再说让不让座——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姑娘花了三份钱,票就是合同,这个座位在合同期内归她俩支配。放零食还是放人,是她们的权利。
大姐站累了值得同情,但她买的是无座票,本来就不包含固定座位。列车员那句“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已经把规则说透了。
说白了:规则上没问题,人情上有点冷。但人家不让,你也不能说人家错。 生命是一种存在,还是一种意义?
